吴兴区劳动监察大队上班时间(湖州市吴兴区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周六周日 上班吗?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周六和周日的时候不上班,你需要在工作日的早上9点到下午5点之间处理业务。
【法律分析】
劳动监察大队的上班时间:劳动监察大队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也不会上班,但是如果遇到节假日调休的,星球六星期天也会上班。但是一般都会有人值班的。然后每天的工作时间根据季节会有不同的变化,具体的可以询问工作人员。
【个人建议】
劳动监察大队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周一到周五上班,除遇到节假日调休外。周末不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因为劳动监察大队属于行政机关,实行正常的节假日制度。如果当事人在行政机关正常办公期间不方便去办理投诉的,可以通过网络或者书信办法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36条、第39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第5条分别规定了企业可以实行的“工时制度”,包括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和其他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38条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对此,原劳动部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第一条中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修订)》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几点上班?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以天津市为例子,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至17:00 。并且政府部门是正常休周末的。
注意,实际时间与定制时间的出入是因事物的繁忙以及处理的时间周期不定所导致的下班休息时间不定,这里仅作为参考。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扩展资料
劳动监察大队其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3、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监察大队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人民政府-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劳动监察几点上班?
劳动局的上班时间:劳动局按照国家统一作息时间来执行,上午早08:00——11:30;下午14:00——17:30(这个时间根据季节会有所改变)。但不是24小时值班;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投诉。周六周日休息,但是会有人值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劳动监察大队周六日上班吗
法律分析:劳动监察大队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周一到周五上班,除遇到节假日调休外。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劳动监察大队几点上班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周一到周五上班,除遇到节假日调休外。
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节假日包括三类,其中有两类为法定节假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扩展资料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定节假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大队几点上班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以天津市为例子,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至17:00 。并且政府部门是正常休周末的。
注意,实际时间与定制时间的出入是因事物的繁忙以及处理的时间周期不定所导致的下班休息时间不定,这里仅作为参考。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扩展资料
劳动监察大队其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3、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监察大队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人民政府-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