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甲方不统一有分公司
总包拖欠分包工程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1建议搜集欠付工程款的证据,去法院起诉。2若证据欠缺,可以先与总承包商协商,达成工程款结算依据,然后起诉。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途径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总包拖欠劳务分包方工程款先协商解决,或者找第三方(如律师)调解处理。 协商不成,在有约定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
法律主观:总包拖欠分包工程款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可以根据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总包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法律主观:可以通过 诉讼 或仲裁的途径要求甲方支付 工程款 。
总承包人拖欠分包人工程款的,分包方可以向总承包人追讨工程款,如果总承包人不支付工程款的,分包方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途径,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加盟分公司后用总公司投标,工程款是不是也打到总公司帐户?
1、可以。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从法律意义上讲,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可以直接接受发包方的工程款,但需要总公司和发包方的同意许可。
2、总公司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各地的分公司,一般都在当地有账户,甲方拨款的时候,一般都是直接拨入分公司账户。如果总公司控制的很严,(不信任当地分公司?),资金才会这样往返操作。
3、总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工程款付到总公司账户,但总公司在合同中的付款账户是分公司的账户,工程款才付到分公司的账户上来。
4、甲方付款必须打入建筑公司的户头。因甲方(业主)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合同。与你不发生合同关系(因你只是接到了生活,但出面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你只能走挂靠之路。这是建筑行业上的一个乱象。
分公司承包的工程其中的工程款甲方可转入总公司么?
1、你好,一般来说,如果加盟了分公司并使用总公司进行投标,那么工程款通常是打到总公司的账户。在加盟分公司的情况下,分公司通常是通过总公司的授权和协助进行业务活动的。
2、已完工结算工程款尾款不能转入别的公司。如果在签署的合同当中,有相关委托甲方转款到其他公司的条款,这个是完全可以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条款,甲方不同意,那也没有办法。
3、总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工程款付到总公司账户,但总公司在合同中的付款账户是分公司的账户,工程款才付到分公司的账户上来。
4、甲方付款必须打入建筑公司的户头。因甲方(业主)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合同。与你不发生合同关系(因你只是接到了生活,但出面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你只能走挂靠之路。这是建筑行业上的一个乱象。
甲方指定分包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甲方直接分包不合法。分包工程需要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才能分包,但建设单位不能直接指定分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者采用。
不合法。分包工程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才能分包,但建设单位不能直接指定分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者采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甲方指定分包是不合法的。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者采用。
工程款付给分公司如何处罚
法律客观:《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只有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形种,发包人家公司才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施工人承担合同责任。
违法转包人已经将业主拨付的全部工程款支付给了转承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不分大小,都需要注册。 由于执法机关人力及资讯资源有限,不可能做到每个无照经营的个人或单位都能及时查处。 但这不能成为不办照就营业的理由。 无照非法经营的后果追究起来很麻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工程款的支付须遵照发包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进行支付。而且其在签订合同时,法人皆为同一人。再加上承建单位已出具委托函,故这是符合法律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