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用吗(租房合同管用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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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责、权、利,把劳动者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和获得政治荣誉,以及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待遇等,都明确约定下来,这样,劳动者的劳动和自身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劳动者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在律形式的保障下得到了加强,从而能够增强劳动者的责任感,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造成企业内部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公司签的劳务合同管用吗

法律分析:当然有效力,只要合同不是涉及违法犯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公司员工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一般来说,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都是有用的,它是更好地保障双方利益的法律依据,所以员工在和用人单位确定好劳动关系之后就得要立即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的话用人单位是要给员工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的。

一、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用吗

有用,是保障双方利益的有效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律制度,它的作用还有更深层次的涵义,主要有:

(1)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管理的有效手段。生产管理的日趋现代化,标志着以生产力为决定因素的社会发展和进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劳动合同不仅搞活了企业的用工制度,而且是企业实现劳动力管理由行政方式转为法制方式,从而步入现代化管理的有效手段。

一方面,现代化的劳动管理,要求企业经营者的业务技术水平必须与技术发展相适应,劳动力的技术素质必须与生产技术结构相适应,劳动力的智力构成必须与社会化大生产及经济联合相适应,这就要求企业对劳动力要合理使用。用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使企业的劳动用工有了自主权,企业就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状况和技术水平吸收劳动力和安排劳动力的组合。劳动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素质、技术条件和业务能力选择劳动岗位,从而实现企业内部劳动力、技术结构的合理配置。

另一方面,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产权明晰,责、权、利统一。由于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责、权、利,把劳动者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和获得政治荣誉,以及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待遇等,都明确约定下来,这样,劳动者的劳动和自身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劳动者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在律形式的保障下得到了加强,从而能够增强劳动者的责任感,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造成企业内部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劳动合同确定了劳动者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在生产上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使企业劳动过程实现了目标管理。这样,就能够极大的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

(2)劳动合同是市场调节劳动力的重要方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劳动力的供求、使用,必然要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来支配,而市场对劳动力的调节,只能采用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这是由劳动合同的特征决定的。

一方面,劳动合同有期限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所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使劳动关系建立在可以灵活选择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当事人双方都需要,可以续订合同。对于难以确定时间的阶段性劳动,还可以选择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而订立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变更。当事人双方还可以依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使劳动关系始终处在一个动态和优化的机制下,充分发挥其调节劳动力供求的作用。

(3)劳动合同是实现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重要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劳动力的使用既要相对稳定,又能合理流动。

结合不断地随着生产的技术基础发生变革。这样,它也同样的不断地使社会内部的分工发生,不断地把大量资本和大批工人从一个生产部门投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因此,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变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

劳动用工形式只有能够充分体现对劳动力使用实现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社会调节,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劳动合同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固定的和不固定的,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短期的。长期合同可以保持劳动力在用人单位相对稳定,短期合同和长期合同的适时变更、解除,又能满足和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4)劳动合同是国家宏观调控劳动力的有力工具。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劳动力的配置是通过计划由行政命令实现的,是一种微观的调控方式。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国家不再以计划方式向企业下达用工指标,而是由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这就是由企业根据生产和工作实际,自主决定用工,用多少人,什么时候招收,都由企业作主。

而这种由企业自主决定用工后,国家自然就会通过市场机制来调控劳动力,市场调控劳动力必然要通过劳动合同来实现。劳动合同的特征决定了它能适应市场供求、价格、竞争三个要素对劳动力调控的作用,所以说,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取代计划方式成为国家对劳动力实施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

(5)劳动合同是公民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劳动权是公民生存的权利。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实现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我国、劳动法从各个方面对公民劳动权利给予了保障。但是,在企业内部,劳动合同则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法律形式,它可以把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客观劳动权变为劳动者的主观劳动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就意味着劳动权的实现。

这不仅使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获得了有保障的工作。更主要的是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可以经过平等协商来确立自己的各项劳动权利,比如,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劳动报酬等。同时,劳动合同还在一定条件下保障劳动者不被用人单位随意辞退,而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利。

(6)劳动合同是防止发生的重要措施。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不协调的必然表现,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权利和义务问题上利益冲突的反映。在企业内部,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又有各自的利益,并且会在劳动过程中表现出来。

在过去固定工制度下,企业劳动管理采用行政方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清楚,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很难分辨,常常被行政管理关系所掩盖,不利于解决双方发生的争议。用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都在劳动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约定,劳动合同一旦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这就能够有力的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防止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即使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又可以成为处理争议的依据,违反合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这也有利于及时、公正的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员工一旦和用人单位确定好劳动关系之后就得要签订劳动合同,它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的。而且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劳,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签劳动合同以及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的。

公司签的劳务合同管用吗

公司签的劳务合同是管用的,有效的。

劳务合同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有学者认为,根据给付的标的,合同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第二类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佣合同;第三类是以共同从事一定工作为目的的合同,例如合伙合同。

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5、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则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等。但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

7、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法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

8、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及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9、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限期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10、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签订劳动合同,须注意以下问题:

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长短,并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正确约定试用期限,否则试用期将不成立,而成为正式的合同期。在合同中还要明确规定试用期内的工作考核及考核标准等问题,这样辞退试用期中的员工就会有根有据。

2、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试用期及转正后所执行的薪资结构、薪资数额、支付方式、扣缴个人所得税额、缴纳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

3、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需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方面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其他情形约定违约金都是无效的。

4、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企业可以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只能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合同中应当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企业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否则竞业限制条款不会发生法律约束力。

5、不能要求员工提供押金、保险金等,也不能扣留员工的身份证等证件,否则将会被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别人拿到我的租房合同有用吗

法律分析:没有任何用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协议书打官司管用吗

一、协议书打官司管用吗

1、打官司是有用的。双方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为有效,但协议书的内容却影响官司的胜负,因此打官司之前还是仔细研究下协议内容后在做决定或者咨询专业律师后看协议是否有漏洞能否修改等修改后在打官司。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流程如下:

1、准备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如果对方出现违约的情况,需要紧紧围绕对方的违约情况,来收集证据;

2、在材料及证据准备好以后,就要到管辖地的法院立案厅立案;

3、立案之后需等待法院的通知,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庭审。

买保险的合同书以后还有用吗,我没有

买保险的合同书是有用的哦!大家在投保后要记得妥善管理。

因为,若日后大家出险需要理赔,那么保险合同便是申请理赔时,需要的重要资料之一。

申请理赔一般需要哪些资料?这篇文章有详细介绍:

理赔资料一般有哪些?细节决定理赔成败!

按题主所说的没有保险合同,有两种可能性。

一是,题主或许是通过线上投保的。

线上投保的话,大家通常是不会拿到纸质保单的哦!若想看看自己的保单,大家可通过该保险公司的官方线上平台,登录查询自己的电子保单。

学姐为大家准备了保单查询攻略,大家不要错过:

保单要怎么查询?看完你就知道了

电子保单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大家对此无需担心。若日后出险申请理赔,则电子保单也是可以作为申请资料之一的。

如果大家还是想要纸质保单,可以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大家寄纸质保单,不过大家可能需要承担其中的邮寄费用哦!

二是,题主不幸丢失纸质保单。

若是这种情况,大家可带上相关资料,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届时,保险公司可能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哦!

不过,不同保险公司的手续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大家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即可。

总的来说,保险合同是比较重要的资料,大家最好还是妥善保管。

关于保单的管理方面,可能还会出现一下情况:

保单自己管理,理赔时,家人不知道咋办?

望采纳

全网同号:学霸说保险,欢迎搜索

劳务合同有用吗

法律分析:有用。只要合同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欺诈签订合同、或其中有违法条款的,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银行贷款合同有用吗现在

贷款合同开发商拿着有什么用

1、银行贷款合同是证明个人跟银行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上面会约定购房贷款的时间、利率计算方式及还款方式安排等等。还有违约责任之类的一些条款。只要个人按期正常还贷,银行就不会找麻烦,用到合同的机会就很少。2、贷款合同一般一式三份乃至四份,银行那边都有存档,即使个人的丢了也不碍事。银行会监督还款的。银行有诸多手段敦促个人按时还款,如果手段都失效了,银行才会拿着贷款合同贷款人。

购房贷款合同重要么?不小心丢了怎么办?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用到合同来约定双方的义务与权益。所以在我们的认知中,合同很重要。尤其是在购房贷款合同中,直接与自己钱包挂钩的事情。但是人难免有个不小心,贷款合同重要么?不小心丢了怎么办?

购房贷款合同相对来说还是挺重要的,因为在你还清贷款办理撤销房产抵押手续时,是需要你凭贷款合同等资料办理的。万一实在丢了的话,也不用着急,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补办:

1.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然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2.如果你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

3.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去查档,这个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不会很多。

从上面三点可以看出,贷款合同丢失有补救方法,但是过程都比较麻烦。有的单位也会嫌麻烦不愿意查档。有的银行在补办合同时,有可能还会需要买卖双方都到场,并带齐相关证明资料。因此,我们尽量在生活中养成保管好重要物品的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房屋贷款合同有什么用

目前已经很少人会选择全款买房,大多选择贷款买房,自然而然需要和银行签订相关合同。那房屋贷款合同有什么用呢?不少业主会有这样的疑问,接着我们就通过下面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合同可以明确贷款金额的大小,还款最长期限到多久以及银行利率;其次是对违约内容作出的规定,以便日后确定责任方;另外还可充当凭证,若贷款者未按合同履行义务,银行可凭此来。

房屋贷款的还款模式有两种,分别是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其中等额本金,也就是将房款在贷款期限内均分,月供为均分房款加上剩余房款的利息,这种模式前期压力相当大,而后期压力慢慢减轻,比较适合高收入的贷款人士。而等额本息,也就是月供相同,比较固定,适合工薪人群,但产生的总利息会比前者高出很多,压力相对较小。

而贷款的利率也不单只有固定的,还有一种浮动利率,在签订贷款合同时,银行往往会选择后者,利率大小往往会随着央行的基准来变化。但在通常情况下,利率的幅度范围是不变的,但每个银行所出台的规定不同,会进行小幅度的调整。因此我们在申请贷款时,最好先了解好,再来办理。

房贷的还款大多数委托扣款,也就是所办理贷款的银行会给申请人该行账户,月供金额只需在还款日之前打到账户上即可,到那天,银行会自行扣除。因此在办理贷款时,业主最好将还款日期核对清楚,确保不会出现延迟还款,从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当然还款日期,最好选择在资金充裕的时段,确保能及时偿还。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购房合同有用吗?购房合同丢了有风险吗?

当我们和开发商确定好买房子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要签订购房合同了,这也是买房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但是由于一些购房者没有什么购房经验,认为购房合同并不重要,所以很容易犯一些错误,将合同丢失。那么,购房合同有用吗?购房合同丢了有风险吗?

购房合同有用吗?

1、其主要用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购房合同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房屋买卖关系的。主要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买卖双方整个买卖过程履行的主要依据。是按揭贷款的必备材料,是缴纳营业税(卖方)、契税(买方)的依据之一,是办理房产登记和交易手续的文件之一。

2、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3、购房合同丢失可能有哪些严重影响?可以这么认为,购房合同是双方在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情形下产生的,所以说它的价值是很高的。

购房合同丢了有风险吗?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

4、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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