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计工程款表现形式
内审多计工程价款,建设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通过投资审计倒逼建设单位管好建设资金、建好公共工程,让工程造价中的‘虚头’越来越小,确保建设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如监理未认真审核,构成违约,则业主可能追究监理的违约责任。如造价员、业主代表未认真审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则需要看业主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是怎么规定的。看合同约定。合同约定了量差的调整方式,应执行合同约定。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2)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3)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工程价款确定方式与计价方法相关法规解读与典型案例
工程价款的确定 工程价款的确定形式主要有固定合同价、可调合同价、成本加酬金合同价三种形式。 计价方法 建设工程价款计价方式是指对工程造价的计算的标准和规则。工程造价计价方式主要有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两种基本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在发、承包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发生变化,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工程造价调整文件,工种价款应当进行调整。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工程计量计算。工程款计算
工程结算又分为:工程定期结算、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年终结算、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 ①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
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1)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按工程的形象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本文将从工程量的核实确认和单价的计算方法两个方面,介绍工程进度款的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三种计价类型,看过就懂了?
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计价方式和风险分担情况,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不同类型合同的风险分担方式和特点不同,其状态补偿方式也不同。实践中,承发包双方应根据不同合同的特点,选择适合拟建项目的合同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不同的计价模式应采用不同类型的合同,这将有利于合同管理、造价的控制和风险的合理分摊。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类型。
)总价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般为总价合同。①固定总价合同 报价较高。
工程造价的特点有哪些?
工程造价具有大额性、单个性、动态性、层次性的特点。
工程造价的特点有:工程造价的大额性 通常情况下,在一项工程中,投资会起到很大的效用,工程造价基本上都要涉及很大的资金问题,基本都是数百万、千万,甚至是上亿的项目资金。
大额性 要发挥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用,其工程造价都非常昂贵,动辄数百万、数千万,特大的工程项目造价可达百亿人民币。个别性、差异性 任何一项工程都有特定的用途、功能和规模。
工程款多付的如何处理
1、对于这种情况首先收款方应积极退回多付的工程款;如果现金已经被其他情况专用,就应该再增加一些工程。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2、法律主观:发包人工程款多付的,发包方可以向承包人主张返还。首先双方可就多付的工程款进行协商,如果承包方不愿返还,则构成不当得利,此时发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