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工程款用作其他工程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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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虚报A工程量付B工程的工程款是犯法吗?

1、村书记的这种做法,当然属于犯法。村书记弄虚作假,故意冒付工程款,侵犯了村的集体利益,个人得到好处。属于变相贪污,即犯了贪污罪。供你参考。

2、法律主观:村干部有回避的需要时参与工程违法,但通过正常的招投标或其他程序可以参与工程承包。承包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3、法律分析:客观上实施隐瞒事实真相,虚报工程量,骗取国家或企业资金的行为,该行为显然涉嫌构成犯罪。至于触犯何种罪行,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判断。

...签订工程合同,施工中甲方私自雕刻公章虚报工程款挪用其它地方,甲方...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上付款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如果因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造成停工及工期延误,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乙方工程结束后、甲方如在2日内不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甲方应以承认。

在工程开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费两千元给乙方,待吊装后再支付三千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给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 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

虚报工程量不构成诈骗

法律主观:在实践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人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客观上实施隐瞒事实真相,虚报工程量,骗取国家或企业资金的行为,该行为显然涉嫌构成犯罪。至于触犯何种罪行,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判断。

工程量虚报构成犯罪行为。虚报工程量属于诈骗,诈骗数额达到几千元,就涉嫌诈骗罪。涉及到工程问题,明显的伪造原始单据,恶意的大量虚增工程量,一般也没什么事,一般就是被驳回。

有责任。根据问一问查询显示:进度款申请虚报工程量实际施工人有责任,虚报工程量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会涉嫌诈骗罪。

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

法律分析:施工方在结算时通过虚报工程量、修改结算单金额、冒签主管名字、重复结算等方式,夸大工程量和工程款,最终被法院判处合同诈骗罪并处以相应刑事处罚。

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不归税务管。对调查发现的虚报工程用工用料套取集体资金、借工程名义报销招待费、村干部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纪问题,由审计局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法律主观:套取资金,涉嫌多种违纪行为,甚至涉嫌犯罪。

虚增工程量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也可能涉嫌受贿罪。其可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产,构成诈骗罪。也可能是收受了不法贿金,构成受贿罪。所以,可能构成诈骗罪和受贿罪。

法律分析:根据套取资金的具体情况,可以分别向该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或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或检察机关举报,注意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证据线索。也可以到所在地财政部门、监察部门、纪委进行实名投诉,或者邮寄举报信。

二是建设单位人员和施工企业负责人互相勾结虚报工程量,由施工企业套取工程款后双方私分;三是施工企业钻建设单位把关不严的空子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

工程建设费用低于预算部分可以用作其他工程吗

1、不可以的。公司预算是按每一项费用进行的,在预算上必须严格按照费用项目进行预算控制。如果某一项目里预算项目金额不够,是不可以从另一个项目里支出的。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根据有关规定应在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的,并列入建设项目总概预算或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的,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以外的费用。

3、理论上是可以的。你的工程量增加属于不可控因素。但是,一般的设计会有考量,除非遇到特殊的重大不符合现场情况,一般是不会出现较大变更的。还有,一个项目会有三个造价,估算大于概算大于施工图的预算。

虚开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用于鸡集体开支,如何定性

村干部虚开发票套取集体资金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分析:套取国家资金用于单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就不构成犯罪,但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那么才会构成对应的犯罪。

用于处理不正当开支的,司法机关要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对待。构成贿赂犯罪的决不能手软,要一查到底,争取扩大战果,同时要积极追赃,不能让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受到损失。

你违心不违心谁也不知道,只知道事实在,你会受到严格处分的,这就是套取国家资金。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邵某的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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