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对账单法院不支持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4.18
729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证据裁判规则》第十三条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该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个人对账单信息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规定,需要保护个人隐私等,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向个人提供对账单服务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个人对账单信息的安全和隐私,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存在。

个人对账单受法律保护吗

个人对账单受到法律保护。

个人对账单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的反映其账户资金流动情况的记录,是个人财务状况的重要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个人对账单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泄露个人对账单信息。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向个人提供对账单服务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个人对账单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个人对账单信息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规定,需要保护个人隐私等。如果个人对账单信息被侵犯或出现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个人对账单的具体规定如下:

1、对账单内容:个人对账单应当包括账户余额、账户交易明细、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账户状态等信息。对账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提供给账户持有人;

2、对账单查询:个人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对账单,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当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同时,对于申请查询的个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当核实其身份信息,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3、对账单保管:个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对账单,避免被盗窃或泄露,以避免财产损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也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个人对账单信息的安全;

4、对账单异议处理:如果个人对自己的对账单有异议,可以及时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出申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核实并处理个人的申诉。

综上所述,个人对账单是个人财务状况的重要证明材料,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个人对账单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权益。同时,如果个人对账单出现纠纷或争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证据裁判规则》第十三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该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存在。法律、司法解释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账单能作为证据吗

法律主观:

对账单能作为证据。工程欠款纠纷应提供的证据: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只有对账单没有合同,能起诉么

法律主观:

可以。虽然没有对账单,但是可以通过其他 证据 材料证明公司 欠款 的事实,如合同等。通过其他证据材料同样可以向法院提起 诉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 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只有对账单可以胜诉吗

法律主观:

对账单可以作为 证据 使用,但需要和其他证据一起,才能证明待证事实。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 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对账单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吗

【法律分析】

对账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主要是看对账单有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等可以印证的,如果双方都是企业的,在对账单上加盖企业的公章的则该对账单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有法人代表签名,一般也认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只是一般工作人员的签名,则需要有相关的委托证明,不然可能就没有效力,如果什么都没有,当然没有任何效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证据裁判规则》 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该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存在。法律、司法解释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没有合同只有对账单可以起诉吗

法律分析:就算没有签订合同,有对账单也是可以起诉对方,要回拖欠的货款的。要知道双方尽管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相关口头约定以及双方交货及收货等履行行为,已经构成了买卖合同。所以是可以起诉对方的,但是还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比如发货证明、发货单、送货单、提货单、对账单或证人证言等)来证明欠款的事实。还要提醒大家特别注意不要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建议在知道被侵权之日起3年内提起诉讼。

一旦超过了诉讼时间在去起诉的话,对后期追讨货款来说是不易的,因为过了诉讼时效,法院是会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要知道: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懒觉的人。根据诉讼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想通过打官司请求法院帮助维权的,必须在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主张权利,否则过了这个期间,法院对其权利不予保护。所以追讨货款一定不要超过诉讼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方只提供对账单给法院,不肯拿出合同,法院就按上面金额判了。这样的对账单合理吗?

不合理,一般情况下,对账单是双方资金往来情况,依据应当是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判决。

法律分析

对账单只是证据的一种。确认双方所欠货款,要综合考虑双方提交的证据。总的来说,是谁主张谁举证。比方说,一方拿出对账单,认为这就是欠款的凭据,另一方可以确认,也可以提出质疑,但是质疑要拿出凭据,例如某年月日因为某原因,某项款项没有记入对账单,根据有某某,经过双方互相质证确认的才是双方所欠的货款。对账单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情况,如果对账单与合同不一致,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合同,实际上自己也可以拿出合同,因为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经济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经济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可以在开庭时候要求出示合同,法院也应当按照合同受理,关键是对账单与合同双方存在问题,对法院判决不服,就提出上诉。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原告举证,被告也可以举证只是反驳。原告告被告,应当提供全部证据,否则,法院就不会支持,甚至于败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对由于失职、渎职或其它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个人,应追究经济、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我用没有注册的公司名和客户签订合同,有对账单,我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对方所欠货款吗?

你用不存在的公司与人签订合同,涉嫌诈骗,用虚假事实使对方处置自己的财物,这就是诈骗。

关于货款问题,即使你的货物价格适当,但因你的货物属于虚假公司诈骗的一部分,属于违法物资,应该没收。对方不给货款,可以理解成为保护自己的资产不受骗,也可以说成保留证据(货物)。你还是自首去吧!

对账单是否能够中断诉讼时效?

不能够适用于中断诉讼时效;(一)、对账单的功能和内容不符合诉讼时效的中断构成涉及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及法学的一般原理,因权利人主张权利而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要件应包括四个方面:1.权利主体;2.主张对象;3.主张内容;4.主张的内容是否实际到达义务人。以下简述之。1.权利主体就是指向义务人主张权利的自然人和组织。这些自然人和组织应当是权利的直接享有者或其委托代理人。2.主张对象是指权利人向谁主张权利。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张对象有以下几种:(1)义务人;(2)义务人的代理人;(3)义务人的保证人;(4)义务人的财产代管人。(5)其他相关部门。3.主张内容是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根据主张对象的不同主张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向义务人主张权利的,主张的内容应是要求义务人直接履行义务,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民事权利保护的,主张的内容应是要求有关进行调解,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解决纠纷。如果权利人主张的内容不是上述内容,而是其他内容,如要求义务人进行对账、开具发票等,都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4.主张的内容需要实际到达义务人。义务人是否知道权利人主张的内容,目前存在两种不同的认识。一是主张开始说,认为诉讼时效中断的着眼点在于权利人是否主张权利,至于是否直接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义务人是否知道权利人的主张内容,都不是重要的,只要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方式主张了权利,都可认为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行为已经完成,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二是主张到达说,认为权利人要想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就必须证明自己主张的催告的意思传达到义务人。该观点的着眼点不仅强调了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开始行为,而且还注重这种行为的结果,即意思表示是否到达义务人,到达义务人的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不能到达义务人的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这是因为在民法中规定诉讼时效能够中断,不仅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还有通过债权人主张权利,给债务人一种压力,促使债务人尽快履行义务以了结债权债务的目的。(二)对账单的本质不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功能当事人间的经济交往在较频繁的情况下,各笔业务的结算方式和清结的时空及数量往往是不一致的,各方的会计入帐核算的处理也不相同,所以,一定时期终了,当事人就要对账,对账的目的是:1、厘定债权债务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一方面,防止或发现单位或有关经手人员在业务履行中发生的差错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另一方面,核定交易各方入帐核算的时间、数额的可靠性。2、具有备忘功能,对账是一种确认结算行为,是辅助合同最终履行的行为,合同尚处于履行中,结算程序尚待进一步通过了结结算才得结束。对账单成为债权人主张清结的凭证之一。对账单的内容一般包括截止日期当时往来款项的实际余额,分别列示本公司欠贵公司金额和贵公司欠本公司金额,同时确认债权债务两个方面。应当注意的是,对账单中的债权与诉讼时效中断下的债权在外延上是不同的,表现在:1、债权确认的时间起点不同对账单中的债权与诉讼时效中断下的债权在权利确认依据上有根本的不同,对账单中的债权确认一般依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收入的确认规定,诉讼时效中断下的债权确认依合同的约定、合同的实际履行及民商实体法的规定。两者一般情况下是一致的,但也存在差异。如赊销产品,三个月后付款,销售方从赊销时就计算债权利益,诉讼时效的债权起算应在三个月后。2、两者的效力范围不同对账单中的债权债务是截止某日交易往来款项的累计尚未清结余额,既包括法定之债,也包括自然之债。诉讼时效中断下的债权是法定之债。(三)若认可对账单中断诉讼时效,将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1.对事实上已经起算诉讼时效的债权,可能因没有包含在对账单中,即使有对账行为,也得不到中断诉讼时效。2.对账单中的某些债权,由于诉讼时效没有起算,就开始中断诉讼时效,不符合常理。3.若认可对账单中断诉讼时效,实际上认可了对账单隐含着催收债权的意思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银行及信用社发出的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的,构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对账单中已经沦为自然之债的债权,债务人签署对账单的行为就是对债务的重新确认,诉讼时效起死复生。这样以来,交易相对方就不敢再在对账单上签字或盖章,产生的后果有两个,一是摧毁经济交易中诚实守信的对账惯例,不利于诚信制度的发展和保护;二是诉讼时效制度的法经济学目的将落空,这是与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初衷相背离的。综上所述,一方面,从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构成要件看,由于对账单中缺少要求债务人尽快偿还所欠货款的主张内容,故对账单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另一方面,从对账单的本质看,对账单是确认结算凭证,只有确认债权债务而无催收的功能,法官在裁判案件中,没有必要赋予对账单不切实际的中断诉讼时效功能,事实上,当事人在制作对账单时,只需附加一句话或几个字,表明该对账单同时具有催收的作用,就免除了当事人对对账单是否隐含着催收债权的意思产生的争议。应当认识到,若认可对账单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将落空,也不利于诚信社会的建立和发展。既不具备法律效果,也不能保证社会效果。

没有合同有对账单可以起诉吗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只需要有事实和理由等条件,就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欠材料款法院支持利息吗(欠材料款法院起诉了怎么办)

具体参见《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 ...
建工知识
260热度

工程款利息法院支持多少(工程欠款利息法院最高支持多少)

多少工程款可以去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工程款需要当事人携带起诉状、工商登记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凭证等材料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 ...
建工知识
152热度

工程款三角债务法院如何处理(工程三角债务法院支持吗)

前一种情况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后一种情况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两种情况一并执行,后一种情况先执行,执行案件的款项直接转入前一种情况,如果后一种情况的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或者在法院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后才履行,后一种情况执行完毕后,当 ...
建工知识
164热度

法院不支持工程款吗

建工知识
965热度

工程款法院支持利率(法院赔偿款按什么利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2022年法院支持的最高利息 ...
建工知识
566热度

法院不支持登报催收

相关法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 ...
建工知识
171热度

法院支持欠款最高利息是多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 ...
建工知识
141热度

拖欠货款法院支持利息吗(拖欠货款利息如何计算)

在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结算法律主观:在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的利息的结算办法: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而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央行同期同类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并参照逾期罚息 ...
建工知识
257热度

工程款法院支持多少利息

建工知识
542热度

欠款法院支持利息吗(欠款利息法院最高支持多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 ...
建工知识
545热度

暂定工程款法院支持吗

建工知识
361热度

工程款法院支持吗

建工知识
993热度

拖欠工程款法院支持多少利息(拖欠工程款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建工知识
393热度

劳务欠款利息法院会不会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 ...
建工知识
365热度

大额现金借条法院支持吗(大额现金借条法院怎么确认)

一、民法典对借条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3年,二、借条没有还款时间如何计算诉讼时效第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 ...
建工知识
843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