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工程开工应办理哪些手续(工程开工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建设工程需要办理哪些许可证
1、建筑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资料,就是你们单位中了标,建设单位会给你出的中标通知书,加盖鲜章。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土部门发放的国土手续。
需办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主要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还要符合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有:
1、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3、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6、已经办理了该建筑工程的用地批准手续
7、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了规划许可证
8、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开工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主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2、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其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 3、规划区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4、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 5、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6、已经按照规定完成 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7、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 施工许可证 或者开工报告,并已采取保证投资项目 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的具体措施。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法律客观:
《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开工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1、文件、审批、方面:
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
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
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2、工作场地、设施方面:
1)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
2)塔吊、模板、钢筋加工机器等设备基本上已备齐;
3)工程定位测量已具备条件;
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临时设施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施工机械经过检修能保证正常运转;劳动力已调集能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设备已经备齐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需办理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衍生问题: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单位应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1)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已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EPC总承包招标前,甲方需办理哪些手续?是否需要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始招标前只要施工图完成设计即可,施工单位进场动土前才需要办理完成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可以委托总包单位全权办理,甲方到时提供协助,比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帮助申请表格上盖甲方单位公章等。
由总包单位的负责去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所有开工前的必须手续。
甚至可以把竣工验收的事项都包给他们,让他们取得最终房屋产权证交给甲方。
甲方这样不需要专人去跑这些手续,不过就是要多花钱了。
水利工程中总包单位进场时,需要施工单位提供哪些资料?是以甲方的开工令的为准?指工期方面。
施工单位进场,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经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
施工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开工申请。监理机构经检查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工程总工期的开始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上标明的开工时间或者签发之日算起。
建筑工程开工需要哪些手续?
建设单位需要办理的: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 建设工程施工 许可证; 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图纸会审纪要; 9、 施工承包合同 (副本); 10、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2、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13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 签订的协议 书。法律依据《建筑法》。
办理施工报建需要哪些手续
工程编号指自己的工程项目编号 可以自己确定 报建编号是报知建委的编号 是统一编排的 不可以自己随意调整。
办理手续Handle procedures
施工许可证是要到建设局办理(或政务中心的建设局窗口),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先要完成监督登记,能够到办理施工许可证这一步,工程前期其法定程序都是基本完成了。
施工许可证本应由建设单位去办理,很多时候在工地上都是施工单位去办理。底下是一个地区办理手续,参考学习,参考学习,请按当地的手续要求来进行。
一、办理对象
本市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市本级负责监管建设地点跨区建设的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原市级审批或监管的历史遗留项目;其余项目由属地(区、开发区或空港委等经批准有权履行审批权限的区域)负责监管。原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按上述原则报建。
二、办理条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程项目开工要具备哪些手续
法律主观:
工程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有施工单位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已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编制和审定施工图;签订工程合同;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机械、设备已进场;并经过检修能正常运转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