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可以有工程量取费
请问工程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国定总价合同时,清单工程量与实际不附时如何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固定总价,在双方没有签订另外签证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下,总价不予以调整。 固定单价合同就是固定单价,其工程量是按实际发生量,其单价按合同价计量,其单价不予以调整国定总价合同时,清单工程量与实际不附时没有另外签证增加不予以调整。
法律分析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总包,包死。把这个活干完就给这么多钱,不管以后会产生什么费用,概不加钱。固定综合单价就是按工程量算钱,先期会有个预估价,合同中也注明以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实际工程量都必须有书面依据,甲乙监理三方都认可,这样才能结算。没有书面依据的不会给钱的。工程量清单固定总价合同是: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为内容,工程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一般均赋予合同约束力,以方便合同变更的计量和计价。意思是量价风险由承包人担,除非变更可加钱。而固定单价:价风险由承包人担,量风险由建设单位担,结算按承包人的价乘以实际完成量汇总。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的工作,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这是最典型的总承包模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装饰工程合同签署总价
📝装饰工程合同签署总价
装饰工程合同签署总价减去买材料费用、工人工资、财务税收等等管理费、运输费垃圾费等等杂费、装潢总价格的5%的损耗费用、平时跑业务的请客费用等等,得到的就是纯利润。
💰毛利润和净利润
利润分毛利润、净利润;毛利润含各种税、工程费用、其他费用等。净利润就是纯利润,都是模糊概念,工程没做完都不会有确实的数据。只能是概算,就是刨去工程成本,各种税、费;因为在工程预算取费中定额已经考虑了工程资质的后勤人员和设施费用以及五项费用小计,这其中还要扣除环保、住房补贴等。
💡预算和报价的区别
说明一下啊,预算,是指定额套价预算,那些用表格单价乘工程量的不能称作预算,只能叫作报价。
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总价合同类型
建筑工程清单计价为全国水利水电类高职高专统编教材,主要适用于建筑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教学。全书内容共分六章,包括绪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投标、建筑工程清单项目分项工程量计算、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费用构成与综合单价等。
一、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总价合同计量的内容
所谓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二、总价合同的基本类别:
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2、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后,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合同价款是否可调?
根据一般合同法的原则,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后,如果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缺项,合同价款是否可调整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进行判断。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和原则:
1. 变更条款:合同中可能包含有关工程变更或额外工作的条款。如果合同中存在相关的变更条款,缺项可能被视为变更的一部分,因此合同价款可以进行调整。
2. 合同解释:合同的解释依赖于其具体的条款。如果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了如何处理缺项或变更,合同价款可能会相应调整。例如,合同可能规定采用单位工程价格或现场核算进行调整。
3.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诚实、公平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一方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故意隐瞒缺项,可能被认为是不诚实的行为,对方有权要求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尽管如此,具体的情况可能因合同条款、当地法律和其他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缺项后,及时与对方协商并查阅合同条款,如果有必要,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