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一)利息属于法定 孳息 。发包人欠付 工程款 时,除应承担向 债权人 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 拖欠工程款 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 债务人 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工程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如下: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在合同中约定利息如果超过上述规定,就是显失公平,法院不会支持。
工程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根据华律网查询显示:工程欠款逾期支付利息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即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因此,建筑工程双方有约定利息从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可要对方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款利息。
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法律主观:工程欠款可以主张利息。建筑工程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就应及时催款,并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及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款利息计算标准 利息的计算,利息计算一般按月计算,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计算方法:欠款总数X利率=月利息欠款总数X利率X月数=总利息。欠款总数总利息=应还款总数。
民法典工程款利息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工程款利息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利息的,则发包方需要按约定向承包方 支付工程款 和逾期的利息;如果双方都是自然人,并且 未约定利息 的,则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法律主观: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息和逾期利息都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法院不予保护。当事人对利息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的,不能请求利息。
欠货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利率处理;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的部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不支付。
但实践中,建筑合同中有时没有明确约定欠款利息事宜,以致有部分人疑虑能不能向发包人追讨欠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