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的五种情形(合同不成立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合同不成立的五种情形
法律主观: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 1、一人自行签订的; 2、双方所表达的意思不一致没有形成要约、承诺的; 3、合同客体不确定的; 4、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批准、办理登记手续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法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不成立的因素
法律分析: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意思重复)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规定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合同不成立的情形范围:
1、合同主体不适格;
2、双方未达成一致;
3、需要经审批成立的合同,未经审批的;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一方或双方未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
5、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什么是合同不成立的情形?
合同不成立 的情形有: 1、订立合同的只有一方; 2、订立的合同并不是当事人意思表示合意之后的结果,没有形成 要约和承诺 的一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式合同中 没有实际履行 物的给付; 5、经过批准、登记后才能成立的合同,但实际并没有履行批准、登记手续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