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不同意(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仲裁如果对方不同意协商解决会怎么办
调解不成的,等待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看看裁决书怎么说,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调解必须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进行安排,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仲裁员不能强行调解,只能根据证据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依法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不同意
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不同意仲裁不能受理,仲裁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仲裁协议。否则只能起诉。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可以去法院起诉被仲裁人不接受仲裁,只能去法院起诉。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不同意
【法律分析】: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不同意仲裁不能受理,仲裁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仲裁协议。否则只能起诉。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申请劳动仲裁对方不同意调解
申请劳动仲裁对方不同意调解,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请仲裁员介入
劳动仲裁阶段对方拒绝调解,可以跟仲裁员沟通,请仲裁员介入调解,从劳动争议一裁两审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多个方面给对方施压。调解一般在双方证据差不多,庭审情况也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比较容易达成,如有一方相对处于优势地位,那么在仲裁中就更为自信,认为自己直接能获得理想的仲裁结果。
仲裁员一般也愿意去促成调解结案,所以当调解形成僵局的时候,可以主动跟仲裁员沟通,向仲裁员释放信号。
准备诉讼
如果对方最终还是拒绝调解,那建议将精力全部放到案件的准备中,不断强化自己的证据材料,强化自己的优势,劳动争议除了仲裁阶段外,还有一审、二审,仲裁赢了不意味着最终的胜利。加强证据,不断缩小双方之间的优势地位,一审、二审同样可以寻求调解。
总而言之,能调就调,不能调就打,打完再调一样
协议双方约定仲裁,但发生纠纷后,某一方不同意仲裁,另一方申请仲裁有效吗?仲裁结果有效力吗?
如果协议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即使一方事后不同意仲裁,另一方也可单独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分析
为了应对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解决方式进行事前约定。具体来看,对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此外,当事人还可以达成有效的仲裁条款,将未来发生的纠纷提交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但是,适用仲裁条款解决纠纷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了有效的仲裁条款,且案件适于仲裁。例如,只有对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才可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条款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应协商确定向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协商一致的,仲裁条款无效。当事人约定既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仲裁协议无效。若仲裁条款不存在上述无效事由,则该条款排除了当事人的起诉权,亦排斥了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单独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纠纷。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仲裁一方不同意仲裁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无正当理由不出庭,那么可以缺席仲裁,仲裁裁决出来后,可以申请执行。
如果之前达成了关于仲裁解决争端的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仲裁法,则可以受理。
如果从始至终都未达成关于仲裁解决争端的协议,则不能仲裁,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被申请人不接受仲裁结果
处理被仲裁人不接受仲裁的方法是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时,必须本着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有不服仲裁裁决结果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被仲裁人不接受仲裁怎么办?
被仲裁人不接受仲裁,只能去法院起诉。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文书的送达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是企业或单位,又没有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负责收件人签收。仲裁文书送达后,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的,称为留置送达。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因拒收裁决书,在法律规定的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将丧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力,而裁决书即产生法律效力。
(3)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送达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代为送达或通过邮局送达。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对仲裁效力有异议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当事人一方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由一方提出;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均有异议的,双方均可以提出。当事人还可以依法授权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异议。除此之外,非当事人、仲裁委员会等都不能对仲裁协议提出异议。
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主要原因在于:仲裁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它的效力只能由享有合同确认权的机构来确认。依照我国的法律,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享有合同效力的确认权;而仲裁协议的有效与否,关系到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问题,所以,仲裁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当与确认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有权依法对仲裁加以审查和监督,所以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进行确认,但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权是被动的,即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
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因此,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必须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存在被仲裁人不接受仲裁的情况,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对于仲裁效力提出异议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其次,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提交申请书;最后必须在仲裁庭开庭之前提出,在仲裁庭开庭之后提出将不予受理。
不同意仲裁的是否要复议一次才可以提起诉讼?
不服仲裁机构裁决的,没有复议程序。
我国仲裁制度分为劳动争议仲裁和民事争议仲裁,两类仲裁分别由两类仲裁机构办理。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的 ,不服的一方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争议仲裁实行的是一裁定局制度。凡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的民事纠纷,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提起诉讼,法院也不受理。对民事争议对仲裁不服的,不服的一方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仲裁机构的裁定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