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清算纠纷
如何处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争议
1、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第十七条 工程承发包双方应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价款结算中的经济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主管部门或国家仲裁机关申请裁决或向法院起诉。
2、(1)双方协商确定;(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产生纠纷的结算款额,在有关方面裁决或判决以前,开户银行不办理结算手续。
3、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4、处理方式:在发生工程质量纠纷时,需要进行验收和质量评估。如果工程质量确实不符合要求,可以通过协商或仲裁来确定扣除的价款。如果是业主方要求超出合同质量要求的工程质量,施工方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和证据来辩解。
5、法律客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一)双方协商确定;(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款结算纠纷怎么处理
1、法律分析: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尊重合意”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在工程造价结算中,应当基于以上两个原则,解决不同的结算争议。
2、(1)双方协商确定;(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产生纠纷的结算款额,在有关方面裁决或判决以前,开户银行不办理结算手续。
3、因此,我们要注意,一旦6个月的时间即到,而工程价款尚未确定的话,我们就要考虑发包人有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如果没有的话,就要及时提起诉讼,要求行使工程优先受偿权。
4、法律主观: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工程不结算可以找劳动局、仲裁委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
工程款属于什么纠纷
法律分析:属于民事纠纷,发生工程款纠纷,当事人应当积极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起诉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法律分析: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承包工程的,到了验收的时候也差不多该支付工程款,或者有预付工程款约定的,即使未完工也可以主张工程款。
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发生工程款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工程款纠纷如何避免: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发生工程款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