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复函件(复函件标准格式)
L/C(信用证)付款单证瑕疵争议案
C行一次性将全部货款及440天的利息55,000多美元,是不够的,
因为你们在从备货到最后得到货款的440天中的有些费用还没有给出,
一定要注意信用证要的是:单证相符.信用证规定的内容一定要作到,
不能做到的一定要修改信用证.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的确定和支付、抵扣方法? (被采纳还会追加分数)
1,预付款的性质: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主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表明该工程已经实质性启动。本质上,预付款是由发包人支付的,作为用于动员、工程备料的无息贷款。
2,预付款的扣回:预付款本质上是一种“无息贷款”,那么就存在偿还的问题,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这种偿还以“扣回”的方式进行。即,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用量逐渐减少,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陆续扣回。
扣款的方法,是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预付备料款数额时扣起,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扣低工程价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因此,确定预付款扣回的时机及预付款每次扣回的比例就是预付款条款要解决的最重要问题。
3,预付款数额的约定:根据我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显然,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预付款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0%~30%,在订立合同时不应超出此范围。
4,预付款开始扣回的时机:确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点的依据是:未完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预付款的数额。实际工作中,工程备料款的回扣方法,也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还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
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备料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FIDIC施工合同也对工程预付款回扣作了规定,其方法比较简单,一般当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10%时开始起扣,每月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内按25%的比例扣回。
5,预付款每次扣回的比例约定:扣回比例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最终应在全部款项付完前可以全部扣回,因此每次比例不应低于预付款占合同价格的比例,由双方自行确定。
百分比法。百分比法是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确定预付备料款额度的一种方法。各地区和各部门根据各自的条件从实际出发分别制定了地方、部门的预付备料款比例。
数学计算法。数学计算法是根据主要材料(含结构件等)占年度承包工程总价的比重,材料储备定额天数和年度施工天数等因素,通过数学公式计算预付备料款额度的一种方法。
协商议定。在较多情况下是通过承发包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来确定的。在商洽时,施工单位作为承包人,应争取获得较多的备料款,从而保证施工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得以正常进行。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基本建设作为重要的产业支柱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同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健全,保证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建筑工程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
北大法律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关于定金和预付款性质的复函
共有产权房怎样付款?上海共有产权房怎么进行购买?
共有产权房怎样付款?
1、分期购买:分期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得话,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就需要付首付,以后带买房合同和首付收条到银行办理贷款办理手续,等候银行放贷就可以。
2、全额付款选购:全额付款选购共有产权住房需在买房合同后付款购房款,房地产商接到购房款后出具交房税票给买房者。
上海共有产权房怎么进行购买?
1、在网上公示。投资建设企业获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工程所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递交开启网上摇号申请的,经审核批准后批准开启网上摇号并公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限期不得少于15日。
2、网上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家中,可以从共有产权住房新项目开启网上摇号时间段内登录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明确提出新项目购房申请,线上填好《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属实申请家庭人员、户口、婚姻生活、住宅等状况,并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项目公告,提前准备证明材料。
3、连接网络审批。市住房城乡基本建设委会同公安机关、地税局、个人社保、民政部门、不动产权等相关部门在认购期完成后20个工作日后,根据当地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查对系统申请办理一个家庭的购房进行审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所在区学生就业等状况进行审查。经审核通过后家中,可获得申请编码。
申请办理共有产权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及其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别的家庭主要成员自己签名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格。
2、申请人或者其它同住人(指除申请人以外,别的参加居住面积审查或经济情况核定人员,相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或者其它同住人的户口本、上海市暂住证等户籍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或者其它同住人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住房和其他地方住房《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所有权凭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相关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住宅已被征收(动迁)的,要递交征缴(动迁)补偿安置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或需要核准经济情况的许多同住人在提交申请时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的个人收入证明:
(1)在职人员(包含见习、实习人员)需提供:企业开具的《从业人员收入证明》、薪水银行存折(银行卡明细)、加盖公章的工资条或是薪水签收单;若是为劳动派遣人员,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关系证实;若是为出租车驾驶员,需提供:用人公司开具的《出租车司机营运信息及收入说明》。
(2)长病假人员、退休人员、劳动合同中止执行人员及异地转岗人员需提供:企业开具的《从业人员收入证明》。
(3)协保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属街道(镇)中国人保部门出具的证实。
(4)外地申请办理离、离休人员、支内回沪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金存折清单或派发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