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出补贴没有发票如何入账
报销没有发票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1.公司员工出差时没有取得车票及就餐发票公司往往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企业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公司是否能将这些费用计入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公司请的散工施工队,施工队个人无法给公司提供相应的劳务费用发票公司是否可以拿着与施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协议去税务局代开发票?3.员工食堂在菜市场采购没有发票公司是否可以将每月的费用汇总到市场管理开发票,或是去税务局代开?4.公司向个人租入的商铺,个人无法提供发票公司是否要到税务所去开租赁发票或是通过地产中介公司代开发票。5.接受赠送的固定资产没有发票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公司是否是通过如下顺序确定入账价值:(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法律客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差旅费补贴没有发票怎么入账
法律主观:
1、依法律规定,各类补助属于工资的范围,应当与工资合计在一起后计税,因此不应当就此项单独收税,并且此并非为新法律规定,而是原先就有的规定。 2、差旅补助以工资形式发放的,超出也要 交个人所得税 (工资中包括各种补助)。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因公出差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
法律客观: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项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差旅补贴没有发票可以入账么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能够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的,就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差人员有实际发生差旅费发票作为证明,能够证实出差补助的支付与合理的支出相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出差补贴无发票怎么入账
法律主观:
出差补贴账务处理应直接计入差旅费入账处理.用于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其中,交通费、住宿费等应该取得发票入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差旅补贴没有发票可以入账么
法律分析:交通费、住宿费等应该取得发票入账,而伙食补贴等出差补贴一般不需要发票,直接填列在差旅费报销单里,与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一起做差旅费处理就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