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干活受伤赔偿标准(工地干活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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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走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中,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及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第59条规定不会支持该民工与分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诉请,但是仲裁庭或者法院会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查明事故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同时查明项目的发包、承包关系后,做出裁决书或判决书,农民工再持该裁决书或者判决书与其它相关材料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在工伤认定中由于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缴纳证明,很难证明其与被申请单位的劳动关系,有的农民工甚至不知道包工头的具体身份,也不知道被申请人究竟是谁,可能只知道工程总总承包单位或者发包方,有的工程甚至转了好几手,由于这种情况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会要求农民工还必须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其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来支持自己的工伤认定申请,此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给申请人《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一次性补正告知书》,这样做申请工伤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止,不会因确认劳动关系一案导致申请工伤时已过时效而无法申请工伤。

在工地干活眼睛受伤看不到需要多少赔偿款

如果一只眼睛失明,根据《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应评定为五级工残。享受本人18个月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人在工地做事伤到手了怎么赔偿

工地干活受伤的赔偿方法:首先,申请工伤;其次,经过机构认定并评定伤残等级;然后,到仲裁委申请裁决;最后,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工地干活受伤是比较常见的事情,所以一定要注意赔偿的方法。

一、工地干活受伤怎么赔偿?

赔偿方法:

1、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工伤。

2、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

3、工伤认定后,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评定伤残等级。

4、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可以到仲裁委申请裁决,要求用人单位赔付即可。

二、如何申请工伤

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上农民工在受伤后,在包工头不能足额赔偿的情况下,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可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或者分包给包工头的建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工伤。

申请工伤过程中应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应当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与包工头达成的协议书以及录音文字稿及音频文件、工资发放明细、证人证言等);

(3)、第一次医疗诊断证明、病历,报告单等;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及资料。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在工伤认定中由于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缴纳证明,很难证明其与被申请单位的劳动关系,有的农民工甚至不知道包工头的具体身份,也不知道被申请人究竟是谁,可能只知道工程总总承包单位或者发包方,有的工程甚至转了好几手,由于这种情况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会要求农民工还必须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其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来支持自己的工伤认定申请,此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给申请人《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一次性补正告知书》,这样做申请工伤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止,不会因确认劳动关系一案导致申请工伤时已过时效而无法申请工伤。在走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中,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及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第59条规定不会支持该民工与分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诉请,但是仲裁庭或者法院会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查明事故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同时查明项目的发包、承包关系后,做出裁决书或判决书,农民工再持该裁决书或者判决书与其它相关材料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局会根据裁决书的内容来认定工伤,只能能够证明是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一般都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

综上可知,农民在工地工作受伤后一定要先申请工伤,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在伤情稳定时,继续向劳动保障局申请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再根据按鉴定结果向劳动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

工地干活负伤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工地干活受伤谁来赔偿,还要看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支付,若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则能够和公司协商,确定赔偿的金额以及赔偿项目。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能够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能够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在工地上班受伤,医好了,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

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工伤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发生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工地受伤骨折这种怎么个赔偿法的

工地上骨折怎么赔偿 如果员工受伤骨折,是需要先到相关的医疗机构做伤残鉴定,之后根据伤残的程度向企业单位索要赔偿,具体的赔偿金 额要根据伤残程度来决定的。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一、在工地干活摔伤骨折怎么赔偿1、在工地干活摔伤骨折的赔偿如下:(1)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工地跟着包工头干活受伤算工伤吗只是上了意外险怎么办?

一、 在工地跟着包工头干活受伤算工伤吗只是上了意外险怎么办?

算工伤,只要是工作期间就是工伤范围之内的。若老板没交工伤保险可以让老板按工伤赔付。

二、 工伤和工亡赔偿支付标准

第一:工伤。(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工亡。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所以在工地受了伤肯定是属于工伤的范围,如果只买了意外险,这个时候可以要求老板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补偿,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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