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开票是计入收入(建筑劳务开票几个税点)
劳务费开票未收款确认收入吗
是否确认收入是否确认收入要参考会计准则,如果达到收入的确认时点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那么就应该确认相关的收入与开票是否没有关系,而劳务费开票就会产生销项税,这个时候达到了税务上娜说的十点,但并不代表会计上要确认收入。
建筑劳务发票怎么做账
建筑企业在收到劳务发票时,具体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属于行政后勤管理部门费用)
制造费用——劳务费(生产车间为生产商品而发生的与生产相关的劳务支出)
在建工程——劳务费(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的)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劳务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的应税项目一栏写明的是“提供劳动”的发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日常实务中,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未缴纳个税的,需由用人单位进行个税的代扣代缴。
建筑劳务公司的开票金额是不是就确定为当期收入
1.建筑行业确认收入的时候,不一定是按建筑方开票金额来确定,许多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来确定收入的。
2.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未与施工单位签定“按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那么建筑公司的开票金额是就可以确定为当期收入;:
3.建筑劳务公司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
4.按工程进度确认结算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5.根据工程预计收入、成本以及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借:主营成本
贷:主营收入
借或贷:工程施工-毛利
建筑劳务公司如何确定每月的收入和成本?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建筑劳务公司一般以开出发票确认收入,发票开完后外地的需预缴税款,再结转成本,成本都是按照项目实际发生的计算。工程期超过一年的可以按照工程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1、工程发生的人工支出、材料费及项目经理差旅费等都直接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2、工程收到预付款时计入预收账款-**项目。
3、工程完工后,在建工程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4、工程发票开出后结转收入,借方计入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科目。
二、工程施工过程所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用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该科目根据施工项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辅助核算,按照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一般以独立的工程合同所确定的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在同一施工现场、同一项目部管理、工程开、竣工时间相差不大的条件下,也可将两个或多个工程项目合并确定为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分包工程费用。
扩展资料:
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会计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1)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3)补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企业应按预计不能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转入”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除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预付账款外,其他预付账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预付账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付账款
劳务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劳务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对于—次就能完成的劳务,或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年应确认的收入=总收入×完工百分比-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
本年应确认的成本=总成本×完工百分比-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
如果是劳务公司,劳务费记入“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是一般企业,且不是经常性支付,可与“其他业务收入”对应,记入“其他业务支出”。
如果是聘用的临时技术或管理或后勤人员,支付的劳务费应记入“管理费用”。
总之,除非本企业员工,一般临时人员的劳务费都不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劳务费的企业有责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