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经济纠纷在哪里起诉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3.18
658
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经济纠纷在哪里起诉

【法律分析】: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1,只要当事人递交起诉状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就应当受理案件。法院对案件的受理只审查是否对案件有管辖权,不管是属于哪省当事人。2,因经济纠纷引起的诉讼,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至15日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经济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

法律主观:

经济纠纷异地可以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在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经济纠纷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法律主观:

经济纠纷可以在外地起诉,只要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即可,人民法院就会予以受理,而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人民法院立案了,则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经济纠纷案件可以在异地起诉吗

经济纠纷案件可以在异地起诉。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异地经济纠纷案件怎么打官司?

异地经济纠纷案件怎么打官司?

1、看你们签的合同里有没有约定,如果有就按约定走

2、还有签署合同时有没有说明签署地,如果说明是在黑龙江你就在当地法院起诉对方,要是没有就需要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你只收到612箱,那不是赔不赔的问题,而是他没有按约定供货,全是他的责任

4、保留好付款和签约时的所有材料以备用

如果你们没签合同就很麻烦了,需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约定。向对方的主管部门投诉,先用正规渠道解决,你可能需要去对方所在地交涉。没有快捷方法

打经济纠纷案件的官司容易吗

以下是经济纠纷案所要缴纳的费用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交纳范围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第三章 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包括律师费和个人损耗,需要多少钱也就大概有个数了。

家庭经济纠纷案件打官司有年限吗?

有的。民事经济类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诉讼时效制度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它是基于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内的持续存在而当然发生的,不为当事人的 意志所决定。时效具有强制性。关于时效的法律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自行以协议加以变更或限制。诉讼时效不导致实体权利消灭,而仅仅使权利失去诉 讼保护,即当事人仍可以起诉,法院也应当受理,只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最终得不到法院的保护。我国《民法通则》上的诉讼时效分为两类:其一是本条规定的普 通时效,期间为两年;其二为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另外,其他民事立法上也有特殊时效的规定,期间有三年到五年不等。

大邑离婚纠纷律师 异地离婚纠纷案件怎么打官司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婚姻家庭是本律师的专长,本律师在成都,可以与本律师联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关于经济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效 经济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经济纠纷主要解决方式如下:

诉讼:

一、经济诉讼概述

(一)经济诉讼的概念和任务

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经济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确认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经济诉讼的主体

1、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著决定性作用。

2、诉讼当事人

经济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经济权益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权益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引起诉讼程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诉称侵害了原告合法经济权益或与原告发生经济权益争议而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即原、被告所争议的经济实体权利,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第三人可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当事人作为经济诉讼的主体,其诉讼行为对经济诉讼有重大影响。

3、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诉讼代理权,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经济诉讼的人。

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利益。诉讼代理人在代理许可权范围内所为的诉讼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被代理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4、其他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它们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只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依法履行一定诉讼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完成审判活动。

(三)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整个经济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和经济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诉讼共同性的原则和特有的原则。就特有原则而言,主要有: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

2、法院调解原则 ;

3、处分原则 ;

4、辩论原则 ;

5、支援起诉原则 ;

6、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

7、检察监督原则。

二、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

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经济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确定人民法院对经济案件的收案范围可以明确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和有关行政部门之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分工和许可权。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发生的经济权益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各种合同纠纷案件和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仲裁:

一、仲裁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

(二)仲裁的特征

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2、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

3、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

4、仲裁过程和结果具有保密性;

5、仲裁具有快捷性。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仲裁的基本原则是在仲裁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准则,也是仲裁机构和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1、依法独立仲裁原则;

2、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3、协议管辖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5、公平合理原则。

二、仲裁的受案范围

我国经济仲裁的受案范围十分广泛。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但下列纠纷不能申请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另外,由于劳动争议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经济合同纠纷,它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特点,因此,劳动争议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也不属于仲裁法的受理范围。

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概述

(一)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二)特征

1.行政复议是针对行政机关的法律行为,而不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复议是针对具体的行政行为;

3.是针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受理的10类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处罚案件;

2、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3、许可证管理案件;

4、行政确认权案件;

5、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案件;

6、农业承包合同案件;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8、行政许可案件;

9、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

10、.行政给付案件。

行政机关不予受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的行政调解、行政仲裁及对其他民事纠纷的处理。

经济纠纷案件如何撤案

如果已经向法院起诉,起诉方可以写出书面撤案申请,向受理法院申请撤案。

至于是否可以撤案,由法院决定。

《民诉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经济纠纷案件律师费怎么收

律师收费不像法院收取诉讼费或仲裁委收取仲裁委一样有明文的规定或计算方式,每个案件、每个律师的收费标准都每一个固定标准,望采纳!

经济纠纷案件立案标准

可以起诉。一般由标底额的产生,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经济纠纷案件证词格式

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不是按原告的证词,而是按照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判。但是,如果被告不不出庭,等于放弃了对原告诉讼请求进行抗辩的权利,原告胜诉的概率就非常大。

经济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

与他人产生了经济上的纠纷,但对方在外地而不是在本地,双方城市间的距离也比较远。在面对经济纠纷一直追不回来时,很多人就打算通过法律起诉的方式来进行维权。那么,经济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我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经济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

一般以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经济案件适用最多的是第一审普通程序.

(1)起诉和受理

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因此,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起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后,决定接受原告的起诉并开始诉讼程序的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必须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

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判决书应当写明: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上诉期满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经济纠纷在异地起诉当然是可以,只是在异地起诉的话会比较麻烦,到时候找个专业的律师才能给你提供帮助。关于经济纠纷异地起诉上存在着疑问不知道怎么办,自己无法解决的时候别担心可以找律师。

经济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

可以起诉的,一般以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整个经济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和经济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经济案件适用最多的是第一审普通程序.

(1)起诉和受理

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因此,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起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后,决定接受原告的起诉并开始诉讼程序的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必须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

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判决书应当写明:

①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②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③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④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上诉期满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欠钱不还老赖顺口溜(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骂欠钱不还的经典语句骂欠钱不还的经典语句如下:1、欠钱不还的人,真的好恶心,欠钱不还的都是垃圾,4、欠钱不还,多倒是不多,这种人就是垃圾,该曝光,广大群众来看下,钱我就当喂狗了吧,这个人欠钱不还,一点信用都没有,还出来做人浪费社会资源, ...
建工知识
344热度

欠钱找不到人怎么起诉(欠钱找不到人怎么起诉对方)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起诉法律分析:人找不到没有关系,你只要有他本人打给你借条、欠条、银行转账、电话录音、微信聊天截图等等,能证明他欠钱不还的证据,再到他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打一张证明,连同起诉状一起交到债务人当地人民法院,等待 ...
建工知识
933热度

拖欠货款怎样起诉对方(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客户欠我货款一直不给 自己怎么起诉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民事起诉流程是什么一、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写一份起诉状到法院,但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
建工知识
44热度

老赖不还钱找对方父母(老赖不还钱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五)申请支付令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 ...
建工知识
225热度

工头(工头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 ...
建工知识
298热度

黑户欠钱人找不到怎么办(黑户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找不到对方时的处理方法: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欠钱不还被拉黑找不到人如何解决欠钱不还被拉黑,找不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欠款人履行债务,一方拒 ...
建工知识
105热度

客户欠钱不还可以起诉吗(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欠债不还向人民法院起诉中有用的,是追讨债权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如果对方没钱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债务人申报财产情况,综上问题所述欠钱不还起诉有用对方没有钱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债务人申报财产情况,客户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
建工知识
190热度

单位欠钱不还有什么好办法(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法律分析:公司欠款不还时可以先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如果公司拒绝还款 ...
建工知识
10热度

熟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欠钱不还一拖再拖该怎么解决)

4、在实在要不回来,而借的数量也多的情况下,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借条或证明的最好了,如果没有你可以悄悄带一个录音机或其他录音设备一起去找朋友,问他还钱,然后将你们的谈话录下来,这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 ...
建工知识
234热度

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异地起诉吗(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异地起诉吗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 ...
建工知识
531热度

老板欠钱怎么委婉的要(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6、怎么委婉催人还钱不同性格的人要采用不同方法,催朋友还钱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怕抹不来面子和照顾对方的感情,熟悉的也可以直接找他说自己缺钱用,让他还钱,哪怕先还一部分也可以,剩下的以后再付,一般只要他经济不是很拮据,都会多少还一点的,3 ...
建工知识
655热度

亲戚欠钱总说没有咋办(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直接开口,借钱不 ...
建工知识
456热度

老板欠钱耍赖不给怎么办(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公司老板欠钱不还钱怎么办法律分析:公司老板欠钱不还属于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宣判后会下达判决书,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法 ...
建工知识
137热度

欠钱不还三年了起诉还有效(欠钱不还三年了可以起诉吗)

其次,虽然中国的法律不具体规定欠债多久会过期,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在一定时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便债务已存在多年也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 ...
建工知识
313热度

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3、进行诉前保全,促使对方积极回应: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棚穗法权益,规定法律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债权人完全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别人欠钱一直拖着不还怎么办有人 ...
建工知识
748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