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水利工程工程款
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有没有?
发包人应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与支付。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1。每月结算和付款。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等。支付结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工程款支付比例的规定
百分之60到百分之90。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息显示,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百分之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百分之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关于工程款支付比例,财政部规定是: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关于支付工程款的比例的法律规定是: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水利工程项目跟央企签合同有预付款
1、有。不付预付款是特殊情况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涉及到别的支付方式,合同条款的安排,和央企签合同有预付款,有不付的。
2、不可以。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限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本短缺。预付款不具有保证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3、使得对方遭受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因此当水利工程预付款的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履行担保责任或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工程,业主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和法规规定执行相应的扣回预付款的规定。
请问水利基建工程中的支付工程款问题
是的,到结算时是要开总金额的发票。收据是你在收到预收款时作为给对方收到款项的依据,而发票是这个工程总的造价,收据的金额应该和发票的金额是一样的。
法律主观: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合同中付款方式执行,主要有按月支付、按工程阶段支付、一次性支付等。
① 合同内部分:±0.000以下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产值的60%,其余部分按③支付;±0.000以上工程按当月完成产值的70%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