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底换钱付工程款
工程款转账给个人有风险吗?
不可以。公司的工程款不能打给个人,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的行为,可能是为了偷税漏税,还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法律分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款打到私人账户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并且也是违反了该办法的。因此在进行工程款的结算时是要合乎法规的。
有风险的。这样有风险。你跟个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另外一个人是并不是施工合同里面的负责人,他不承担法律后果。所以钱不能转给另外一个人,你跟谁签了合同就把钱转给谁。
你好,首先说明现在银行对大额资金公转私会进行监控,一旦监控会影响账户转款。
安置房抵工程款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1、其实安置房可以抵押贷款吗能主要还要看是否拥有房产证,如果业主的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产证,而且也没有对对业主拥有的安置房限制对外出售或者是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在业主遇到资金问题时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
2、最高院以房抵工程款的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八条系一般性条款,对于所有类型的被执行人均可适用,而第二十九条是特别条款,专门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3、法律分析:开发商以抵押房产抵工程款是完全有效的。。由于开发商没有足资金够付工程款,是完全可以用房产作抵扣工程款的,只要是合理价格施工单是愿意的,也不属违法乱纪,同样是购房、卖房。
工程款支付四大注意事项
应明确约定建设单位支付的时间,不要约定为“之后”,应明确约定“之后日内”。 应约定未按期足额付款的违约责任。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只能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建筑工程结算注意事项: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不管是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的工程,还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注意事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
但在每月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最终结算工程的总价款。纯单价合同:在设计单位还来不及提交施工详图,或虽有施工图但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准确地计算工程量时采用这种合同。
以房抵工程款的最新规定
“以房抵债”实质上属于以物抵债,又称代物清偿。以房抵债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房屋未交付,原债务不消灭。
笔者认为以房抵工程款协议应当认定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最高院以房抵工程款的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八条系一般性条款,对于所有类型的被执行人均可适用,而第二十九条是特别条款,专门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法律主观:关于工程款债权优先受偿的规定: 发包人违反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直接对其所承建的工程主张优先受偿权;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
可以。通常情况下,以房抵款主要包括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所有的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抵付工程款。第二种形式: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抵付工程款。
回答是:在建工程抵押比率最新规定是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因为根据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要求,以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贷款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在建工程建设。在建工程抵押价值=在建工程价值-法定优先受偿款。
付工程的货款怎么处理?
预付账款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将预付的款项记入“应付账款”的借方。收到商品后再冲销。但是,这种情况下,期末的时候,应付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作资产项目,而贷方余额才列为负债。
为了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一般应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货款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
公司建筑工程外包时,需要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一般将工程款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支付余款时,应怎么做会计分录?支付工程余款分录处理支付工程款,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