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程款分项结算单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劳务费结算明细表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吗?
1、不可以。“总价包干”与“单价计量”及“按实结算”是相矛盾的。既然设计深度不足,以后可能发生工程量增减,不好预料哪一部分工程量出现增减及增减多少,所以包干也没有意义,对于合同双方都有风险。
2、问题三:工程结算计价的依据是什么 工程结算计价的主要依据是施工合同,还有就是招标文件、建设单位确认的认价单和签证单等。
3、法律分析: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对账签证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4、能作为结算依据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月报表及其工程款结算单,一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管理公司、总包单位)办理已完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宜在按实调整的工程范围实施。
5、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工程结算书怎么做
制作工程结算书的主要步骤: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收集相关资料、汇总整理结算资料、监理审核、甲方审核、核对谈判、达成一致。
工程竣工结算书制作与书写:如果是招投标工程,先把中标的清单,项目金额,再加上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项目,金额写清,上述两项内容合在一起,就是工程竣工结算书。
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实际建筑工程中,劳务分包如何进行结算
1、劳务结算坚持“三统一”,即统一合同、统一单价、统一台账。项目商务经理或成本合约部应催促劳务分包在其工作内容完工验收通过后一周内向其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由项目成本合约部确认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最终结算。
2、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只要你实际有施工行为,并完成了相应的、合格的工程量,则你有权要求建设方或者相应的转包方给予结算。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3、建设工程中可以直接对分包单位付款,可以向总承包单位付款、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付款。
4、劳务分包以点工结算合理么: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那么工地分包是合法的。
5、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资料。最后交钥匙给业主或施工总承包,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施工总承包负责。 (4)劳务分包:从施工承包单位手中分包某个工序的劳务工作。只包工不包料。
建筑公司财务收到劳务分包的工程量结算单如何记账?
建筑工程结算单只是一个详细的结算清单,在财务实际做帐时,最终还是以发票来核算。
主要账务处理程序\x0d\x0a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建筑企业与甲方办理结算工程款项账务处理 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或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劳务分包工程结算单,是不是已扣除其它必须扣的款项?
当然不是这样。工程款支付,通常是分批次的,怎么可能是一次性付清呢?申报人签字,是证明这张结算单项目上所列项目、金额是准确地,不起其它作用。例如现在不少公司对外业务,双方每月都作一次对账。
年费扣除,还款之后,刚好卡里产生了年费,而且系统一次性扣除了年费。
企业所得税里面准予扣除的项目指的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前可以扣除的项目,如固定资产折旧等项目,不得扣除指的是不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前来扣除,是应当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额的。
项目部所从事的建造活动中的收入与购入工程原材料、劳务工资、工程结算缴税等费用均不与建筑企业发生关系。项目部与建筑企业发生关系的可能只有一种,那就是建设方与项目部约定,工程款拨付时通过建筑企业转入项目部。
帐扣 帐扣是发票全额,收款时给折扣,税务要求必须按全额确认收入,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实例 A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一批,价款100000,折扣2%。
不得偏袒任何一方。银行不予垫款。银行为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只负责把款项从付款者账户转入收款者账户,不能代垫款项。企业委托银行付款时,必须在银行账上备有足够的资金;委托银行收款时,必须等待款项收妥后才能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