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以最后审计为准
甲方签字:情况属实,工程量以审计为准.是不是甲方未承认工程量的...
甲方签字:情况属实,工程量以审计为准,不是甲方未承认工程量的意思,而是甲方认可基本情况,但具体的造价,以审计测量为准。审计时,审计局(或审计单位)一定要实测工程量的,这个不用有任何疑问。
问题六:情况属实,工程量以审计为准.是不是甲方未承认工程量的意思 这意思就是甲方同意审计的工程量。以审计测量或计算的工程量为准。―――得所以失,执于对便错。
致写情况属实。然后签字即可。审计是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结算。
而甲方签署意见时,也必须认可“情况属实,工程量准确”,如果签证单上有费用项,就必须对这笔费用提出意见,认可或者不认可。
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为准,如果认为清单有问题,可以在答疑期间内提出,要求招标方作出书面解释。如果清单量出现重大错误即使未提出质疑,结算也应按实际结算,甲方为清单量负责,也承担清单错误风险。
工程审计的结果不需要双方认可,审计结果就是结论,可以直接作为走法令程序的主要断定根据。审计时间的长短与工程量大小有关,通常来讲,审计完成,与乙方办理已完成工程量决算,就能够新找乙方进场。
...现索要工程款以竣工后、审计后那个时间点为准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法律主观:工程结算的时间规定: 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分段结算方式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目标结算方式,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实际完工日期是最准确的竣工日期,它指的是工程真正完工的日期,这个日期可以由施工方、监理方、受托方确定,它是工程完工的最终标准。
情况属实,工程量以审计为准.是不是甲方未承认工程量的意思
不是的,甲方已经认可,但是他不是最终审计,因此他说要以审计为准,这么说是对的。
问题六:情况属实,工程量以审计为准.是不是甲方未承认工程量的意思 这意思就是甲方同意审计的工程量。以审计测量或计算的工程量为准。―――得所以失,执于对便错。
指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的工程量进行审查、核算和评估的过程。
工程量即工程的实物数量,是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各个分项或子分项工程和构配件的数量。工程量是以自然计量单位或物理计量单位表示的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工程数量。
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依据是什么意思
规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依据”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监督财政资金合理使用。
法律主观: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工程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工程结算,也可以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文件。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后,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点交后,按规定程序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审计结果是指审计机关经过审计程序,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所做的结论性文件。而结算依据是指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包括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变更单等。
政府审计部门对工程价款的审计结论能否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为什么_百度...
1、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按照“举重以明轻”的法律适用原则,内部审计亦不能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2、是否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评定审核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
3、因此,审计结果不能作为建设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因为审计结果主要是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所做的结论性文件,其内容并不涉及具体的建设工程价格和支付方式,不能直接用于工程结算。
竣工结算是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吗?
1、意思是明确约定以财政的审核结论作为结算依据的,审核结论应当作为结算的依据。
2、规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依据”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监督财政资金合理使用。
3、法律主观: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4、是否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评定审核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