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
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和标准
法律分析: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和标准:悉数或部分运用国有资金出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运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且该资金占出资额10%以上的项目,运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而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许主导地位的项目,运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借款、帮助资金的项目包括,运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借款帮助资金的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一)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重点解析]
1.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应当准确掌握,同时要注意招标的内容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还有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重要”二字不要忘了)。
2.私人投资项目如果符合第“1”中情形,同样必须招标。如私人投资的商品住宅项目。
(二)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点解析]
1.上文中的这些数额规定一定要准确掌握,特别是要注意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这个情况。
2.货币单位是人民币,答题的时候要注意看好计量单位。例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00万美元的项目不需要招标”这样的选项如果不看清“美元”二字,可能就误认为是正确选项了。
3.我们要注意到上文中的“上述各类”这几个宇。这几个字的意义在于:只有符合上面的“招标范围”又达到了下列标准的项目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
也就是说,一个项目是必须招标的项目,该项目必须要符合两个条件:既要落在招标范围内,也要达到相应的标准,缺一不可。但是,没有同时满足上面两个条件的项目,尽管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也可以招标。
(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如果建设项目不屑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则可以招标也可以不招标。但是,即使符合必须招标项目的条件但是属于某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可以不招标的。
法律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活动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确保公平竞争、公开透明。
2. 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是指涉及土地开发、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等工程建设活动的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是强制性的,以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成本,并确保公平竞争。
3. 资源开发项目:资源开发项目包括矿产资源、能源资源等的开发利用活动。为了保护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相关资源开发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4. 服务性采购项目:服务性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培训服务等。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效益,服务性采购项目也需要进行招标,确保选择到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服务提供商。
总之,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主要涵盖政府采购、建设工程、资源开发和服务性采购等领域。招标的目的是确保公平竞争、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并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确定项目招标的合规范围是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的竞争环境。在招标过程中,必须明确项目的范围,即涉及的工作、产品或服务的具体要求和规格。合规范围的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评标标准等。通过严格遵守合规范围,能够有效防止不合规行为的发生,保护投标人的权益,同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招标的合规范围确定是项目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需要依法依规进行,以确保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哪些
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强制招标的范围有哪些?
强制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强制招标范围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机电产品国际采购规目、科研课题、特许经营权、矿产资源、药品采购等领域。本章主要介绍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机电产品国际采购项目三类。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从项目公共属性、资金来源以及项目规模标准等要素,确定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琐目范围和内容(图1-1)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
①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招标: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以暂估价形式(未经过实质竞争)包括在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且达到上述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正在修订,其中可能产生以下调整:上述单项合同估算价的规模标准将提高额度;使用民营资金投资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将免于强制招标;一个项目中可以合并组织实施采购且合计金额达到规模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即使分散采购也应当招标。
2)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法》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由国务院和省市自洽区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进行公开招标;投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需要分别采用邀请招标,或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建商等采购方式,有关具体内容见本书第八章。
3)机电产品国际采购项目。根据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部令〔2014〕第1号),依法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除采购项目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中采购原产地为中国关境外的机电产品;
第二类是政府采购项目货物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原产地为中国关境外的机电产品;
第三类是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机电产品国除招标的规模标准按照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规定执行。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强制性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哪些?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并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所制定的具体范围和规模以内的建设项目,属于法律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1)大型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除贷款方、援助方对采购方式和招标投标有不同规定,应适用其规定之外);(4)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有规定的其它内容。
简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含义及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1、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下列工程项目建设,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项目,其范围包括;①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②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③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信项目;④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⑤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⑦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其范围包括: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③体育、旅游等项目;④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⑤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⑥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其范围包括: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金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其范围包括: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其范围包括:①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各类工程建设(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活动,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主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为了防止应该招标的工程项具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即使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项目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也必须采用招标方式。
2.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范围
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
(2)抢险救灾工程。
(3)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工程。
(4)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
(5)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设计或施工的。
(6)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7)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8)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心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强制必须招标的有哪些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扩展资料:
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于2018年3月27日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具体如下:
1、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一)使用预算资金一定金额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5、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定金额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定金额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定金额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6、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招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哪些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另一类是依照 其他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着重于工程建设项目,但并非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采 购都必须进行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只有下列工程建设项目,才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 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第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 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