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千万怎么办(公司欠债公司注销怎么办)
公司债务太大怎么办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认缴的公司欠债了怎么办
认缴的公司欠债了应该进行清偿。
在认缴资本的登记制下注册的公司,若是因为后期的资本没有到位,在公司破产了需要偿还外部债务的情况之下,公司的股东是需要根据注册的比例补足注册的资本上的资金的,此外,股东还应该在其没有缴纳出资、抽逃出资的范围之内向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
欠债不还钱的强制执行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欠债1000万,股东偿还100万,剩下的900万怎么办?
公司借的钱是公司的责任,跟个人没有关系,股东只需要尽到出资的义务就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
如果你们公司注册资金只有100万,却欠了1000万的债务,那多出了900万才可以通过破产清算进行偿还。
你所说的欠债1000万,我不知道你欠的是哪方面的债务,通常情况下公司欠债再无非就是供应商的货款、向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的钱,罚款,员工工资以及税金等等。
但不管欠的是什么钱,你能借下1000万,说明你公司的实力肯定有对应的实力,至少你公司的资产应该和1000万接近吧?比如你去银行贷款,无论是抵押贷款还是信用贷款,银行肯定会对你的公司进行调查审核,正常情况下,银行给的信贷额度一般不会超过你公司资产的70%。除非你这1000万是通过忽悠的方式借了个人的钱。
如果你公司真的欠了1000万,首先肯定是要通过你公司目前的现金或者拍卖相关的资产去偿还,如果你们公司有能力偿还,那当然最好,如果没有能力偿还那只能走破产程序。
破产之后,法院会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拍卖清算,清算所得首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支付员工工资以及社保,再用于偿还税金以及罚款,剩下的再用于偿还其他债务,而且偿还债务也有一个顺序,有抵押的优先或得偿还,没有抵押最后获得偿还。
前面我们已经说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只要股东完成了出资义务,那就不需要承担公司产生的债务,一旦企业宣布破产之后,就算企业清算所得不足以偿还债务,也不会涉及到个人财产的安全,个人资产仍然属于个人不会受到影响。除非你自己愿意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的债务。
因为公司的债务跟个人债务分得很清,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股东发现公司有可能面临破产,就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手段,把公司的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或者其他人的名下。
如果法院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你有恶意转移公司资产的嫌疑,那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起相应的偿还责任。
首先,公司资不抵债,是指的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资产,不是指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只是资产形成的一个来源。所以,最后能否清偿债务是以公司所有的财产来计算,很可能不是900万。现在假设公司就是资不抵债,讨论该怎么办的问题。
1. 一般情况下,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是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里注册资金100万,已经实际缴纳,并且没有抽逃出资的情况,那么股东没有别的责任了。因此,一般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是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如果按照破产清算,那么就是资产进行拍卖,清算所得先保证职工的工资、然后缴纳税金、最后偿还债务。如果不走破产程序,那么也可以选择并购重组。
2. 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一些情形下,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公司失去了独立承担债务的基础,这时候,可能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公司的账户与股东的账户之间存在大量、频繁的资金往来,且资金用途复杂,导致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已经无法进行区分。一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更容易出现这种情况。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够滥用这个“有限责任”,在充分尽到出资义务的同时,还要注意公私分明。
我是财会小童,与您分享我的观点,欢迎关注,共同进步。
剩下的900万债务主要看三个指标,根据三个指标的不同情况履行不同的偿债方案。
1)、公司资产通常不等于注册资本金。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公司资产由收到股东的投资款(部分注册资金或者全部注册资金)、公司经营赚取的利润、经营过程中经营性欠款等组成。用会计恒等式表述:资产=所有者权益+负债!
这里的公司资产,在股东实缴100万元注册资本金后,在经营过程中,理论上会大于或者小于100万元!
1)题中已知,公司法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已经依法履行认缴义务。这时候须看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比较理想的情况是,全部或者部分公司资产把900万元全部清偿!
2)、公司资产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已经全部或者部分亏损完,股东已经履行认缴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实有资产不足以偿清900万元债务的,公司申请破产!对900万元债务承担以注册资本金为上限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退出市场!这里的900万元债务,根据资产状况,理论上可能还一部分、绝大部分、一分也还不了!
3)、公司资产已被股东恶意掏空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转移资产事实的,实有公司资产不足以偿清900万元债务,股东承担无限责任,以已知的个人及家庭财产(扣除合理生活必需品)清偿债务!且债权人有继续追讨剩余债务的权利!
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债权人不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居于理性原则,破产后到期债务不能收回,相关债权成为既定事实,对债权人资产负债表及盈利状况表的影响巨大!债权人多半会与债务人达成有限度的和解,或者进入重组程序!保证债务人继续履行偿债义务的积极措施!
非请自来。
怎么办,还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什么好解释的。还有就是,这种没头没尾的提问,回答基本没有参考价值。何解?且听我一本正经瞎说!
按已经知的条件,注册资金100万,股东偿还100万,现在所欠900万由公司承担,没股东啥事。
问题是债务是否到期,是否有利息、约定多少?公司拥有的资产如何?经营效益状况如何等等都未交待,谁知道怎么办?如债务已到期,账上有1亿的话,挥挥鼠标或填填支票即可轻松解决。如未到期,那先缓缓,喘口气,这不是很好办吗?
账上没钱?有其他资产吗?房子、车子抵押、变卖,妹纸留下!舍不得房子、车子,那没有什么专利技术,这也可以用以清偿债务。比如,有水变油的技术,应该值几个亿,拉几个风投进来,随便能融几个亿,欠900万不是小意思吗?
有形资产少、也没有什么无形资产,公司经营效益又欠佳,年产值几十万上下,清偿900万遥遥无期,债权人更着急。通常这种情形下,公司门口基本会挤满一堆人,摩拳擦掌等着搬东西,那画面不忍直视!
直至公司被告、被清算,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而欠债1000万。公司股东只需要偿还100万的债务,剩下900万是要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这是比较正常的情况。
你问的这个问题有漏洞,公司不可能欠债1000万。任意一家贷款机构不是有你公司股东所能决定贷多少款的,贷款机构需要对贷款公司的各个方面审查和审核,根据你的一些公司财务指标,贷给你相应的款项。
即使公司欠债1000万,可能是你股东个人的欠款。以公司名义贷款很少能贷下钱,贷款经理一般会诱导你以个人名义去贷款。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上天入地,一路追随你。
照我国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 1: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文/大良儿讲产品
主要看公司的性质,
如果是个体户 ,承担无限责任,需要偿还剩下的900万。
如果是1人有限制责任公司 ,需要主动提供证明,证明个人余下资产非公司资产。如果能证明只偿还100万,如果不能还需要偿还剩下的900万。
如果是常规的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债务,上限注册资金,也就是100万。
有限责任,只负责有限的那部分,多出来的破产,有东西就赔,没有也就那么回事了。
如果是公司破产拖欠员工和供应商银行的话,可以申请破产,把公司的物品资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的金额应来偿还债务!
砸锅卖铁卖儿卖女还!
公司欠债还不起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欠债还不起可以申请破产。破产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从各国破产法看,享有破产申请权的通常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准债务人即法人理事、有限公司董事、无限公司无限责任股东、清算人等。破产申请应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人申请时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举证义务,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称为自愿破产,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的,称为非自愿破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