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员携工程款
挂靠建筑企业的包工头侵占工程款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法律主观:挂靠人与挂靠行为一般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挂靠人并非被挂靠单位的员工,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因为挂靠人并非被挂靠单位的员工,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所以挂靠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可见,你们的个人合伙组织不是独立诉讼主体,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执行合伙事务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合伙组织财产,是侵犯其他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能算是职务侵占罪。
建筑公司的施工班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材料款占为已有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如果数额达到刑法规定的较大的话,是属于犯罪行为。可发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能立案的。
挂靠人多拿了被挂靠公司的工程款怎么办
建筑工程合同中挂靠人的部分工程款可以追回。
没签挂靠协议,挂靠公司乱扣,挪用工程款可以起诉要求被挂靠单位索要工程款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依据,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因为你挂靠的是公司,对方那用的款项应属公司的款项,所以如不能协商,你只能起诉公司。
工程没做完的话,把工程停了,叫劳务队找甲方协调。2如果是分公司挂靠的直接找总公司解决。3如果工程做完了,可以起诉挂靠公司,虽然挂靠违法,但法律还是支持你这边的,不会给你处罚,关键是最好有合同。
挂靠承包施工,名义总承包方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1、有。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挂靠人实际组织员工进行了建设活动,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认定挂靠人享有主张工程价款请求权和优先受偿权,更符合法律保护工程价款请求权和设立优先受偿权的目的。
2、关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关于挂靠人、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我们倾向于持否定观点。
3、的工程项目;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建筑工程承包人在发包人不支付价款的时候有优先受偿权,但是,在上述两种情形是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
4、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挂靠别人资质最后拿了工程款不干了会怎么样
不一定。一般你这种拿工程款跑了拿走得最多是已完成工程量的结算款,不会超额拿,甲方也不会超额支付,所以正常来说发包方不存在被你诈骗的问题。你这个跑就是拖欠下面分包人,和你自己员工的工资,材料款之类的。
不想干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换个人和公司签合同需要公司同意。建议与公司协商,2个问题一齐解决。
往往导致施工单位难以扭转亏损局面,从而导致对施工单位不利。(3)维修费用不可控。
最后,转包工程的,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主观:不具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的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被挂靠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挂靠方需要承担的风险是所有的工程完成结束后这个款项是需要先打给被挂靠方的,资金得不到实时监控与使用 挂靠资质本来就是违法的,住建部官方文件函中明确规定,因此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