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是干嘛的
法律主观: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下列法律责任: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单位的守法情况;受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以及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法律客观: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劳动行政监察机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内设机构,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应当以所属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劳动监督大队有执法权吗
法律主观:
劳动监察部门有执法权。如果用人单位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并监督其改正。
法律客观: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吗
法律分析: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用。劳动监察大队是受理一些对于劳动争议纠纷投诉的机构,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劳动监察大队什么编制
一、劳动监察大队什么编制
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事业编制,不过,其中部分工作人员属于参公人员。
二、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监察规定
第九条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进入有关单位进行检查;
(二)在必要时,可向单位或劳动者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监察指令书》,并要求其在收到该《通知书》或《指令书》之日起十日内据实向劳动监察机构作出书面答复;
(三)查阅(调阅)或复制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第十条劳动监察员在履行职责时,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及企业有关保密资料;
(三)为举报者保密。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劳动监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事业单位,这个单位有的是事业编制但是也有一部分是一般的办公人员,员工是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维护权益的。
劳动监察大队执法权限
法律主观:
劳动监察大队 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它的职责是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我国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客观: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