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律师费但我又撤诉了
起诉时交了一部分律师费,后来撤诉了,剩下的律师费还要支付吗
具体要看律师聘用合同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聘用合同里约定:未发生诉讼,后续律师费则不需要继续支付的话,则不需要支付。如果聘用合同里约定:无论是否发生诉讼,委托人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则委托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因为,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律师兢兢业业付出了努力,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和解或者撤诉了,虽然没有发生在法院诉讼的程序,但律师实际上是取得了工作成果的,这种情况,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什么情况撤诉能退律师费
如果撤诉的话律师费一般是不能够退的,除非一开始就在合同之中约定好了撤诉可以退律师费,当然不可能全部退还。如果是因为律师的错误造成了撤诉的话,可以要求律师退还律师费。
一、如果撤诉律师费能退吗?
按照行业惯例是不能退的,律师一旦受理这个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律师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无论这个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结案的,判决或者调解或者撤诉,案件结果是好是坏,都不退律师费。
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不存在退律师费的情况。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三十条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撤诉的流程是什么?
(一) 申请撤诉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二)按撤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按撤诉处理的情况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
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属于原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属于被告方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撤诉的流程有两个:首先,申请撤诉(只有原告才能申请撤诉);其次,按照撤诉处理。撤诉之后,人民法院已经收取的诉讼费要退还一半,但是律师费一般是不会退还的。
撤诉律师费能退吗
撤诉律师费能退吗?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撤诉律师费能否退还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诉讼阶段、具体案件类型和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协议。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撤诉是在诉讼的早期阶段进行的,律师费可能会退还给客户。但是,如果撤诉是在较晚的阶段进行的,这通常不太可能。在一些情况下,撤诉可能会导致对方方提出反诉或其他问题,这可能会导致律师费增加。因此,如果撤诉会导致其他问题,则可能会阻止律师退还律师费。
在一些情况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协议可能允许退还律师费。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和客户可以协商解决方案,以确定律师费是否应退还。
总的来说,撤诉律师费能否退还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协议。如果您正在考虑撤诉,并且关心律师费用的问题,请与您的律师协商解决方案。
律师费撤诉了退不退
法律主观:
撤诉了律师费,按照行业惯例是不能退的。律师一旦受理这个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委托手续,律师的工作已经开始了。无论这个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结案的,判决或者调解或者撤诉,案件结果是好是坏,都不退律师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立案后又撤诉律师费咋办
法律分析:立案后撤诉的,律师费是否退还要看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合同怎么约定的。一般不会全额退还,虽然撤诉,但律师已近对案件作出了处理,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如委托的事项已经完成,也可能全部不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律师费看当时委托合同的约定。诉讼费撤诉后找法院退,会退一半。根据我国法律,如果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撤诉后律师费和诉讼费还能退吗
您好!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和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不能全部退回,但应减半收取。行政案件中,原告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在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律师费看双方的委托合同确定,可以下来协商。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律师费用能退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第一,当事人与律师代理人之间是基于委托协议形成的法律服务合同,这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能否退还律师费,首先需要看你们的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可退费的情况,现实中又符合了这种情况,那完全可以按照约定来办理;
第二,现实中民事诉讼不开庭,原告撤诉的原因有很多,在对待时有两种对待方式:
1、由于原告(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责任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
2、由于律师工作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律师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退换代理费用,情节严重的,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撤诉后,律师费怎么付?
1、律师费不应由你来付,诉讼费是该你付的。律师收费的标准里都写的清清楚楚,律师的收费是谁聘请谁承担,无论在诉讼过程中胜诉或者败诉,律师费用一律不退,而诉讼费用就不同了,败诉方承担。(原告先垫付)
2、余款啊,你不是交了一部分吗?把缴纳的一部分款扣除,剩下的就是标的。55000*0.03+510=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