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举证劳动者拒签合同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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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怎么办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没能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员工有权自上班第二个月起至一年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解答如下:你的困惑也是很多人的困惑,其实我看各位的答案大多也是含糊不清,尝试解答如下:有一位是这样给你回答的:“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员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么终止劳动关系,要么支付双倍工资,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你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取得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你离职,可以因此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员工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员工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解答如下:

你的困惑也是很多人的困惑,其实我看各位的答案大多也是含糊不清,尝试解答如下:

有一位是这样给你回答的:“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员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么终止劳动关系,要么支付双倍工资。没有别的路可走。”我个人认为这种回答是正确的,可能该回答者没有解释清原因。事实上,我们对每一部法律或者每一个条文的理解都要结合立法本意来判断,就好像分析一个人的言语要结合当时的背景一样。劳动合同法主要就是考虑到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动者拒签。有时候即便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者同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但是往往也是劳动者被迫出具的。为了防止用人单位钻空子,因此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能使用劳动者。否则如果一旦允许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现实中就会冒出许多“劳动者自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就好像以前有许多用人单位提交“劳动者自愿签订工伤自负的劳动合同”是一样的。

员工自愿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企业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否则,就要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

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买保险,员工怎么办。

如果有专项技术培训,是可以要求服务期限的,是否可以是十年要看公司提供的培训的专业程度,如果提前辞职是需要支付公司剩余服务期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应该是单位和职工手中各一份,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赔偿 ,要求补缴保险。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你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取得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你离职,可以因此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

如果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本律师曾代理过此类案件,建议企业注意保全证据,比如: 1\\职工不签合同的录音 2\\进行公示并拍下照片, 3\\形成书面档案并到劳动服务站进行确认 这样一般就不会支援职工索要双倍工资的请求了

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与企业有哪些危害?

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由于没有书面约定,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的待遇上就有极大的自由度,这对劳动者来说,极不公平。

正为如此,劳动合同法才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后30日内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规定。

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社保是可以用个人名义自己买的,但是快餐店属于个体经营,对这个应该没有硬性规定一定要买。不过以后你可以告之新来的员工必须签订合同,不然不能上班,其二,以后的合同里说明不代买社保,折现在工资里,需要的自己去买。

你和其他员工的合同也是佐证之一,既然你和其他人都签订合同没理由只是不和他签订,其他员工的证明也是佐证,如果你人缘不是太次员工都帮对方说话,对方应该不会得逞的。

这个些不是专业意见,看看其他的人能不能给你专业意见。

请问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薪资纠纷怎么办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可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具体是从你进公司开始算到现在),对于这种劳动争议,公司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进行举证。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怎么办

您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没能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员工有权自上班第二个月起至一年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上班一年之后还没能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了无限期合同。

希望对您有帮助。

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能否和其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你提问的“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能否和其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答复是可以的。理由如下:1、如果你在一个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想换一个工作单位,你可以在未解除劳动合同时,先找到其它用人单位,并可以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时间上的连线。如,你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原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也可以在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写明延迟报到的日期。2、如果你是从事短期工作的,在一个单位未完工以前,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新老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要安排好。3、如果你从事的是一个 *** 的工作,只要不影响与前面一个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就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职工拒签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或者经济补偿;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未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法律客观: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关知识劳动合同订立遵循什么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应得劳动报酬。”其次,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九项内容。有些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作出具体规定,如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固定期限,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不得违法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劳动保护,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标准等等。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违法,劳动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些合同内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往往只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的未必公平、合理。如同一个岗位,两个资历、能力都相当的人,工资收入判别很大,或者能力强的收入比能力差的还低,就是不公平。再比如用人单位提供少量的培训费用培训劳动者,却要求劳动者订立较长的服务期,而且在服务期内不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或者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工资。这些都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不合理,不公平。此外,还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滥用优势地位,迫使劳动者订立不公平的合同。(三)平等自愿。平等自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平等原则,一是自愿原则。所谓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只有地位平等,双方才能自由表达真实的意思。当然在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里讲的平等,是法律上的平等,形式上的平等,在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多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实际上做不到平等。但用人单位不得于用优势地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平等的条件。(四)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劳动合同也是一种合同,也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意,一方不能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能强迫命令、胁迫对方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仔细研究合同的每项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分歧,达成一致意见。只有体现双方真实意志的劳动合同,双方才能忠实地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现实中劳动合同往往由用人单位提供格式合同文本,劳动者只需要签字就行了。格式合同文本对用人单位的权利规定得比较多,比较清楚,对劳动者的权利规定得少,规定得模糊。这样的劳动合同就很难说是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在使用格式合同时,劳动者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文,对自己不利的要据理力争。(五)诚实信用。就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如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都不得有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双方都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不告诉劳动者职业危害,或者提供的工作条件与约定的不一样等等;也有劳动者提供假文凭的情况,这些行为都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此外,现实中还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找到别的工作后,就悔约,不到用人单位工作,这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是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也是一项社会道德原则。

用人单位通知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遭到拒绝

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拒签的话,那么是可以书面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但前提是补签的劳动合同是属于维持原有,没有故意降低报酬才可以实施。

一、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拒签如何处理?

如果劳动都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限期签定,仍不签定的,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超过一个月的,要根据该劳动者拒签的理由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在提高或维持原有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的情况下,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要求该劳动者写书面声明,说明拒签合同的理由,保留书面证据。

二、如何避免签订无效劳动合同?

最关键的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坚持合法的原则,即在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内容的条款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招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就违反了国家禁止招用童工的规定;在合同里规定女职工在法定的婚育年龄不得结婚、生育,就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的规定;甚至有些合同书规定工伤费用自理,半年支付一次工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自理等等,更是违反了国家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另外,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这是避免产生无效劳动合同的重要原则。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就是平等的,合同的各项条款的确定,都要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使用强加于人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如一些劳动者为了尽快谋求工作而默认了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规定不公平条款;还有些用人单位不真实或夸大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诱使劳动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有些劳动者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都使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就成为无效劳动合同,其结果是使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损害。

综合上面所说的,补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立即的采取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从而就可以利用书面的形式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所以,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亲自协商处理,而且双方亲自签订,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劳动关系。

想申请劳动仲裁可是公司否认有合同怎么办

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首先违法了,公司不承认有劳动合同已经先输一局。你可以举证存在劳动关系,还有部分证据是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处理方法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没有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口头通知可以吗

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口头通知,法律只是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做了规定,必须是书面的,但是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没有做要求,因此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是口头通知。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可免责吗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不可免责。

因为按照规定,不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自员工工作之日起计算,超过一个月的,则应向其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超过一年还是没有签订的,则视为公司与员工之间签署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员工签劳动合同的手续:

1、企业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5、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

综上所述,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不可免责。因为按照规定,不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自员工工作之日起计算,超过一个月的,则应向其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超过一年还是没有签订的,则视为公司与员工之间签署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未签劳动合同,我公司给发催签通知该员工仍然拒绝签,并写了拒签合同的理由.

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限期签定,仍不签定的,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储存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不仅可以直接辞职走人,还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好!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过了8个多月后公司以员工拒签合同为由拒绝赔偿双倍工资?

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问题,应该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一般来说,劳动仲裁院会认定因单位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

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设在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

续签合同工作地点发生变更,员工拒签,可否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续签合同工作地点发生变更,员工拒签,可否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需根据变更地点确定,具体如下:

1、公司若在约定地点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约定地点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合同都是具有相对性的,劳动法对续签劳动合同没有具体规定,但一般理解是续签的合同跟前一份合同应该是一致的,关键性条款不能发生变更,否则视为签订全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的变化是可以视为关键性变更的,员工可以拒绝,而且认为公司不续签,这样就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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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查询中国政府网信息显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换签主体后,赔偿年限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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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退保证金通知(合同到期单位没通知怎么办)

因此,如果租房合同约定了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才能退还押金,那么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任何约定,则需要提前一定的适当期限通知对方才能退还押金,租房合同没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押金能退吗法律主观:能否退还押金需依据双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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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能和其他单位签劳动合同吗(退休后去其他单位 签劳动合同吗)

只要法人代表没有与该公司签订竞业限制的条款,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具体如下:1、法人作为企业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其所在的公司或机构签订劳动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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