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贷款定义
延长为18个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有变
“新解释一”的最大变化是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批复和司法解释二规定的六个月行使期限延长为十八个月,但什么是“合理期限”并未进一步解释。
因此,新司法解释一对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进行了调整,从六个月延长至十八个月。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注:原相关规定为六个月)优先受偿权期限延长,施工企业重大利好。
工程款利息计算标准
法律分析:在计算欠付工程款利息时,欠付工程价款的本金数额应当具体明确;对于欠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工程款欠款利息计算标准:利息的计算,利息计算一般按月计算,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计算方法:欠款总数*利率=月利息欠款总数*利率*月数=总利息。欠款总数+总利息=应还款总数。
法律分析:当事人约定欠款计息标准的,工程欠款自应付款日计息,但约定利率超过24%的,法院不予支持。
工程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如下: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法律分析:拖欠工程价款之利息,按如下方式计算: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工程预付款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预付工程款,是指发包人给承包人预付了买施工材料、场地、设备。使施工得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成。
工程预付款是指在建设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标的总额的一定比例预先支付施工单位的款项,主要用于购买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以便建设项目顺利启动。
工程预付款是指建设单位在与合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向承包方一次性预付的一笔款项。工程预付款通常占合同总额的比例在10%至30%之间。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预付款是指在工程开工前,发包方按当年预计完成工程量造价总额的一定比例预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材料款,其主要用于购买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
工程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因工程项目需要办理贷款的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正在建设的工程作为抵押,需要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投入的工程公司的自有资金要占总投资的25%以上。
法律分析: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正在建设的工程作为抵押,需要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投入的工程公司的自有资金要占总投资的25%以上。
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是工程取得土地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且自有资金占总投资25%以上。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工程借款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法律分析:借贷合同和民间借贷最主的区别是主体不同。借贷合同一方主体可以是金融机构,而民间借贷的主体是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是金融机构。
民间借贷与一般借款存在以下几点差别: 强调借款的交付。借款合同一般签订即生效;而民间借贷强调借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没有借贷事实。 强调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
法律分析:首先,民间借贷其实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别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
就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从加工承揽合同中分离出来一样。民间借贷纠纷,与借款合同纠纷的相同点,都是一方将货币借给另一方;不同点是,借款合同纠纷现在专指银行借款给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有利息。
公路工程动员预付款综述?
1、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2、动员预付款是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笔由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的无息贷款,主要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支付。“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
3、工程预付款,即是由建设工程发包人,在签订建设合同后、正式开工前,依据合同约定提前预付给承包人的部分工程款。
4、工程预付款,又称材料备料款或材料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
5、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拨给施工企业一定数额的预付备料款,构成施工企业为该承包工程储备和准备主要材料、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
6、建设部颁布的《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规定,工程预付款仅用于乙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