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退休补选程序(支部委员补选程序详细流程图)
总支委员补选程序
总支委员补选程序
总支委员补选程序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确定补选时间和地点。通常由上级组织或委员会确定,并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制定补选方案。方案应包括补选的背景、目的、程序、候选人条件、选举办法等内容。
推荐候选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候选人,也可以由党员自荐或联名推荐。
公示候选人名单。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让党员和群众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开展选举工作。通常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统计选举结果。选举结果应当及时统计,并向上级组织报告。
公布选举结果。将选举结果向全体党员公布,并通知当选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选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都遵循上述基本步骤。
综上所述:
总支委员补选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程序,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在推荐候选人时需要充分考虑候选人的条件和素质,确保选出合适的委员。同时,在统计选举结果时应当及时准确,确保结果的准确性。最后,应当公布选举结果并通知当选人员,确保程序的完整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村支部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因此,总支委员的补选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每届任期届满后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支部委员补选办法
法律主观:
补选委员后支部委员需要重新分工。补选党支部委员,要充分发挥民主,酝酿好候选人,经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然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支部书记退休如何补选
党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增补支部委员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委员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只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多数通过即为有效,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更换党支部委员,不应视为党纪处分。
由于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视为缺额,应予补选: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成立后,如果出现缺额情况,应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并提出补选意见,在公司党委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要充分发挥民主,酝酿好候选人,经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然后报公司党委备案。
补选支部委员程序如下:
1、党支部书面呈报请示,党支部如果出现缺额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提出增补选意见,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
2、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增补支委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
3、党支部召开增补选举大会,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4、选举结束,新成立的委员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法选出书记、副书记,并确定委员分工。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支委补选委员程序
补选党支部委员的工作程序:由于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视为缺额,应予补选: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在这种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成立后,如果出现缺额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补选意见,在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要充分发挥民主,酝酿好候选人,经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然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其他党支部的委员调入本支部,不能成为本支部的当然委员,也不作为党支部委员会缺额时的当然补缺对象。上级党组织推荐作为本支部委员的,也必须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调到另一单位,并转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其在原单位的党内职务就自然免除。如果返回原单位,也不能自动恢复其党内职务。不论是指派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还是补选的党支部委员,其任期均至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届满为止。
补选支部委员,一般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如候选人提名集中,也可采取等额选举办法。补选书记一般采取等额选举办法。补选书记的如候选人原就是支部委员,即可召开支部委员会补选为书记;如候选人原不是支部委员,则因先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为支部委员,然后再召开支部委员会补选为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