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个月没有续签合同(超过一个月没续签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一个多月了没有续签
法律主观:
劳动 合同到期 后,用人单位继续用工,但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续签 劳动合同 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 工资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续签劳动合同晚了几个月
劳动合同到期最晚续签时间为一个月。
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没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后果:
1、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避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方法:
1、及时办理续签或终止手续,在劳动合同尚未届满,企业应尽早做出是否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续签或者终止手续。需续签的要在合同到期前订立新的劳动合同,不准备续签的也应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即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2、设置劳动合同到期前提醒程序 当用人单位员工较多,合同到期时间又不一致时,应当对劳动合同资料进行计算机管理,设置劳动合同到期前提醒程序,以免忽视了到期合同的续签或终止。
3、在劳动合同设计预防事实劳动关系条款 为避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出现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涉及预防事实劳动关系条款,如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如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视为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一个月”,以避免人事工作疏忽或者某项正在进行的工作项目的中断。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达到法定的终止条件时,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续订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通知,并及时的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无误后,决定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超过一个月劳动者没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
超过一个月 未签订劳动合同 ,您的公司是存在一定过错的,在这期间可以及时通知员工来签订合同,如果对方拒绝可以单方 解除劳动关系 ,不知道您单位是否有严重违纪的标准,如果规章中已明确每个月迟到七八次就属于严重违纪,也可辞退。对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单位损失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劳动用工方面现在是大部分企业忧虑的问题,我们可以给您做专项防控。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颁布前,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劳动关系的认定产生一定困难。由于劳动法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企业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度能够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关系的认定,必须以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为前提。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已经很久,但未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导致很多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基本生活费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案例出现。这种情况一般以不认定劳动关系存在为结果。实践中可以参照以下凭证综合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出入证、服务正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超过一个月不续签合同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超过一个月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合同到期超过一个月未续签
法律主观:
可以。合同到期前,如果双方都决定续签劳动合同,只要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完成即可。但是了解双方意向需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提前进行,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而员工不同意的,劳动合同到期可能会因为准备不足而无法完成工作交接。因为超出劳动合同期,员工有权拒绝延长劳动时间,导致工作交接困难。如果单位不愿意续签的,也应该提前通知劳动者,否则到时候交接时间超出合同期员工也无异议,但补偿时就要多补半个月工资给员工了。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怎么办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处理方式是,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忘记续签怎么补救
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仍在单位工作,则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议尽快续签。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不续签劳动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忘记续签的补救办法是:
1、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续签的处理办法是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或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