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有哪些)
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法律主观:
合同中免责条款会不一定无效。无效的情形有二: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 要约 ,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对吗
法律主观:
合同中约定给对方造成 人身损害 免责的条款无效。 根据 民法典 的规定,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下列两类免责条款无效: (a)免除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的; (b)免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害的责任的,无论这两类责任采用的是格式条款还是个别协商条款你,也无论其免除的是 违约责任 还是 侵权责任 ,均属无效。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中下列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法律分析:1.导致对方身体受到伤害的条款无效。2.如果是特意或者造成的失误太大给对方造成金钱上的减少的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运输合同中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法律主观:
运输合同中保险免责条款有: 1、因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导致被保险货物毁损、灭失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因货物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下列哪些不属于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内容
第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所以,如果是多选题,应当选C和D
C选项属于合同法中可撤销合同的条件,不是免责条款无效的条件
D则属于合同履行问题,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是单选非要选一个,那就选D
合同中下列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1.导致对方身体受到伤害的条款无效。2.如果是特意或者造成的失误太大给对方造成金钱上的减少的免责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合同免责条款一律无效
法律分析:协议中关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条款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合同履行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免责条款无效这条范围是单指合同约定还是合同约定和法律条款同时无效?
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发生了法定无效的情形,但是该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合同主要条款有效的,属于相对独立无效的情形的,就可以认定为该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有效,无效的条款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法律分析:1、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经营者通过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直接规定或者行业惯例减免自己责任,如“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打折商品不三包”、“限制最高额赔偿”等。
2、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在许多的格式合同中,这种显失公平的条款表现尤为突出,如规定“有效期”。
3、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有的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事先拟定消费者放弃权利的条款,以此为自己免责,如在移动电话通信服务中的要求相对人承诺和保证不向公司索赔。
4、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承认商业企业拥最终解释权,实际就意味着承认商业企业既是行为的当事人,也是行为发生纠纷时的裁决人,这是商业企业普遍使用的一种非常不公平的霸王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双方在劳务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法律主观:
一、劳务合同可否定免责条款
可以定,但免责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会无效。
《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单位劳务合同模板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乙方: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年月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第五条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六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七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银行转账或支付宝。
第八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4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元整),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四)由于 不可抗力 致使合同中止的。
第十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一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依据本协议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市人民法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三、劳务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期限、劳务工作内容及要求、劳务报酬、合同的终止与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以及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虽然劳务合同的法定形式多样化,但我以为涉及劳动主体的劳务关系,还是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务合同为好。用人单位在认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后,应特别注意自觉守法,不能将应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统统改为建立劳务关系,以规避法律,使用廉价劳动力。不过,用人单位采用租赁劳动力的方式,以劳务关系代替劳动关系的情形例外。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