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能把企业拉黑单吗(劳动局有权拉黑企业吗)
劳动局会不会向着企业
私企不怕劳动局要么能量大,要么前提工作做的好,不然还是怕劳动局上门的,说不怕的大部分是企业管理人,因为上法院被处分的都不是他们,
【拓展资料】
企业首先得考虑成本问题,就是劳动者去劳动局投诉给自己带来的损失成本,以及和劳动局串通的成本,并且还得考虑不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会去劳动局投诉,并且劳动局串通也不是说串通就可以串通的,综合以上的考虑,企业哪怕是平躺着让劳动局开罚单的成本也不会大于所谓的劳动局串通的成本。其次是退一万步说,你企业劳动局上下串通好了打点好了,劳动者并不是这有这一个救济途径,劳动仲裁的是不是也得去打点串通呢?假设劳动仲裁也被你企业搞定了,那么基层法院以及中级法院是不是还得去打点串通呢?更别说劳动者撕破脸皮走其他路径了。这样下来,成本又要膨胀好几倍。那么,企业既不想让劳动局开罚单,又没有能力和成本串通劳动局的情况下,会怎么做呢?就是吓唬劳动者呗,让劳动者以为自己和劳动局是有某种关系,让劳动者以为维权成本很高,以打退劳动者维权的心。不能否认可能存在某个时期某个地方出现个别的该类情形,但是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不断加强维权意识,去对抗这种不平等的力量,去增加企业想要打通关系的成本,这样才能使维权的路径更加清晰、透明、公平。他们本身还是受益者,因为他们掌握的资料只会比普通员工更多,而企业老板大多数还是怕的,谁喜欢没事挂着官司在身?拿我现在的企业来说吧,这是老板的亲戚给我说的,之前有两个员工上劳动局,负责企业管理的副总副总还得意洋洋的说,我只赔他们当地最低工资,跟我玩?我丢我十万八万出来他们玩的起?第一,他真想玩需要赔最低工资?第二,十万八万?劳驾是没买社保,这个花钱是根本压不下去的,再者这十万八万谁出,?老板啊。第三,当时老板私下跟他们沟通,因为老板人还是可以的,员工不爽的只是那个副总,最后私下给了一个月工资了事(正常月薪),当时老板还在怕上法院,因为这两个员工还可以压下去,
劳动局能管私人老板吗
法律主观:
劳动局能管私人老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劳动争议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 等组织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均有权管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给老板干完活了老板不给钱找劳动局把老板的电话号码可以拉黑吗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