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验收为了不支付工程款
装饰工程初验后,甲方即不竣工验收也不结算怎么办
1、如果发包人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人应尽快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避免一拖再拖。
2、法律分析:甲方拖延工程结算,当事人可以携带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承担合同中约定的需要支付的工程款和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3、法律分析:首先,承包人可以先和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将有争议项目单列,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4、我不太赞成一楼的观点。根据法律规定,未经验收即擅自使用的,视为验收。你们可以直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结算工程款,否则,可以起诉,诉讼中如对方不认可工程量或者工程款数额,可以申请评估。你们一定可以胜诉的。
5、司法解释这一条的目的,也就是要防止发包人无限制地拖延验收,达到迟付工程款的目的。没有《竣工验收报告》,承包方吃亏的教训太多了。
6、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时,承包方在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时,即应主动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即使发包方故意拖延不验收,也不影响该报告的效力,承包方提交报告之日即可视为工程竣工日期。
未经发包人同意验收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嘛?
发包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法律主观: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款不可以拒绝给付,只有当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时,才能不支付工程款。
不能。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涂料工程未验收已使用以质量问题拒不支付工程款
1、虽然发包人不能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但发包人未经验收使用工程的后果是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保修责任,如果工程在质保期确实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仍有权要求承包人修复、整改。
2、如果工程已经验收合格,或者建设单位由于某些原因在没有验收的情况下提前使用了建设工程。
3、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虽然工程没有验收,但是如果业主已经入住,说明投入使用。施工方是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所以你不能一直等,否则时间超过两年,就影响你的诉讼时效。
4、工程质量不合格且不能修复时工程款可以拒绝给付。发包人可以要求施工人限期整改,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可以减少工程价款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