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设备采购要公开招标吗(国有企业设备采购要公开招标)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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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评标常用方法介绍(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经评审后的合格投标人中,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及设备材料相关性能参数等方面只是一个参考性指标,作为资格审查的重点,投标价格的高低才是招标环节中是否中标的关键性指标,二、常见设备材招标采购评价方法的不足之处当前,在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的招标工作中普遍采用最低投标价方式、最低评标价方式以及综合评分方式,并且在招标实践中不断得到优化与改善,逐渐成为了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评标的关键方法。

设备采购费用占比90%,可以按工程招标吗

可以。根据查询中国招标信息网官网得知,设备采购费用占比达到百分之九十可以按工程招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设备采购费用占高,设备采购作为工程招标的一部分进行处理。因为设备采购与工程建设密切联系,而且设备的质量、性能和价格对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成本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工程招标,可以更好地管理设备采购过程,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招标过程可以吸引供应商参与竞争,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竞争性,获得更有利的价格和条件。

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评标办法?

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的投资、质量与整体经济效益。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建设成本,越来越多的建设企业高度重视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工作。但是招标采购工作是否能够顺利完成,招标人能不能够采购到满意的设备材料,同评标方法的选择具有直接的关系。

一、当前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评标常用方法介绍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经评审后的合格投标人中,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及设备材料相关性能参数等方面只是一个参考性指标,作为资格审查的重点,投标价格的高低才是招标环节中是否中标的关键性指标。选择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其评审步骤并不是很复杂,评价指标单一,评审的结果具有客观。采用这一评标方法具有快、平、短等特征,以价格为指标,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投资成本,适合采购技术性能无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关于最低投标价法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的争议性较大,应该在招标前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格,同时在合同执行阶段应该加强合同履约的管理,严格履约担保,防止中标人无法按照合同提供设备材料或提供质量低劣的产品。

(二)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世界银行货物采购指南推荐的评标方法(实际也是一种综合评估法),具体操作是在对比评标价格的前提下,确定每一个投标对采购人将产生的成本。不仅需要考虑价格,还需要考虑设备性能、参数、培训、安装、维修保养及其他相似服务的价格,同时还需要考虑周期、付款方式、交货期、运费、保险费、设备效率、运营成本、售后服务及设备可配套性等有关因素[2]。采用货币量化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进行量化,从而客观衡量出设备材料采购的总体价格。

(三)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所要评价的因素较多,不仅需要考虑报价,还需要对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供货能力、信誉资质、设备技术技能、付款方法、设备交货期、设备设计制造运输方案、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培训和现场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按照招标的具体情况,提炼出相关关键性因素,赋予一定的权重,对技术指标与商务指标的分类进行评分[3]。采用这一方法能够将价格同影响设备材料质量的相关因素结合起来考虑,按照不同的标的物,合理划分技术指标与商务指标的设计及价格、商务、技术间权重的分配,客观性、公平,具有较好的灵活性。

二、常见设备材招标采购评价方法的不足之处

当前,在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的招标工作中普遍采用最低投标价方式、最低评标价方式以及综合评分方式,并且在招标实践中不断得到优化与改善,逐渐成为了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评标的关键方法。然而,这三种评标方法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例如最低投标价法虽然评标结果比较客观公平、公正,但是评标因素中忽略了标的物的技术性能、参数指标、工艺要素等相关作用。另外投标人为了谋取中标,有意压缩投标价格,恶意竞标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具体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为了降低成本,可能存在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质量不过关的现象。最低评标价法要将所有的评审因素换算货币金额,换算过程中也无完全统一的标准,同时有的要素无法用货币进行表达,可操作性不强,且操作换算复杂。综合评分法虽然总体而言比较合理,但是审查要素的重要性由审查专家决定,可能会受到评标专家主观思想或其他外部因素的约束。

三、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评标办法的建议

(一)在深入调研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评标指标体系

建设工程中对普遍选择的种类、规范一致的已经确定的设备材料选购,比如水泥、钢筋、管道、电线等设施的采购,可采用最低投标方法。但招标人在招标采购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合理设定投标人的资格、业绩要求及技术标准、参数指标,使产品质量均能达到工程建设的最低标准,保证初评后合格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在同一水平;针对影响工程成本较小却工艺复杂的设备选购,例如金属构造、电线保护系统等,尽量采用综合评估法,针对标的物的特点,客观地设置技术评价指标与商务评价指标,合理地分配价格、商务、技术权重;关于直接影响工程成本的设备采购,例如电线、电梯、电力设备、变压设备等这些设施的采购,尽量采用全寿命周期成本方式,将设备的运行维护成本有效的纳入到招投标阶段,保证采购的设备经济、稳定、可靠的运行。

(二)合理设定指标、权重

在设备材料使用过程中,建设企业应该注重收集与整理设备材料运行维护成本相关数据,具体应用过程中获得的一手数据为设备材料可靠性和故障分析提供了依据。同时应该积极主动跟踪同类同设备供应商,经过在具体情况下试验来得到真实的数据。基于质量导向的综合评标方法在建设工程应用,尤其是采购设备质量要求较为严格、使用周期较长的设备材料时,应用型较好。

(三)注重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

对于一定能够量化的指标必须进行量化,从而有效提高评标方法的操作性能,尽量降低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防止出现重复计算的现象。每一种评标方法都具有自身的适用范围和利弊,同一项目的招标由于评标方法的不同,其结果也有所不同。在具体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应该基于所采购设备的类型、技术规定、潜在投标人数量、市场供求情况等方面来选择采用一种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从而以最合理的价格采购到最满意的设备,营造招标人、投标人和谐共赢的良好市场氛围。

粉尘处理工艺设施招标需要资质吗

您的问题相对比较模糊,基本有以下集中情况,

1、您是甲方,要采购粉尘处理工艺设施,应该就是除尘设备吧,如果要招标的话,建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具备招标代理或者政府采购资质的代理公司都可以 ;如果您要自己招,可以根据您的企业性质,来决定采购方式。

2、如果您是供方,那问题应该就是此类设备招标一般会不会要求资质,这个要区分一般 有两种,单独设备采购、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单独设备采购的资质要求,包含基本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业绩要求、信用要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及具备生产该类产品的能力。代理商需要有生产企业授权。很少有其他资质要求。

2)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的资质要求,除了基本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业绩要求、信用要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般会要求以下的部分资质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如果涉及到建筑工程还有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者直接要求具备类似除尘器设备系统设计、制作、安装施工的能力。

工程内的设备属于集采范围还用单独招标吗

需要单独招标,把一部分项目单独拿出进行招标。

文末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全文及解读!

(注:部分还未发布更新2021年文件的省市,文中整理为2020年版。)

中央预算单位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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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

01

北京

《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预算单位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标准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各预算单位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以下标准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1.货物和服务类: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

2.工程类: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02

天津

《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

(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市级和滨海新区为50万元,工程类项目为60万元。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工程类项目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03

江苏

江苏省《2020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各单位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应低于50万元,市县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应低于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应低于60万元。

全国各省(市)最新集采标准持续更新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应低于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04

上海

《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

1、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本市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各单位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单位内部控制采购规程等组织实施采购。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本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05

山西

《山西省2020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省级以及设县、区的市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50万元,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30万元;省级、市级和县级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到达40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其他采购方式法定适用情形的,各单位可依法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变更为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以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06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

(一)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40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无关的单独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项目采购金额40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目录外,各单位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自治区本级100万元,盟市级80万元,旗县级60万元。

07

浙江

《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1、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100万元;市级50万元;县级30万元。

工程类项目:省级100万元,市级80万元,县级60万元。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实行公开招标。

全省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省市县三级均为400万元。

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法定适用情形的,可以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但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市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县级政府批准。

08

安徽

《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省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市县级单位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预算达到4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09

江西

《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级预算单位自行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预算单位的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市县级预算单位的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10

山东

《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

(一)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项目,以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以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无须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由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特点,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或者定点采购等方式组织实施。

11

河南

《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省及郑州市本级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100万元,市级(不含郑州市)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50万元,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30万元,市级(不含郑州市)和县级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预算单位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省级及郑州市本级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的、市级(不含郑州市)和县级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执行。

12

湖北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

1、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各预算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如下:

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和武汉市本级为100万元、市州级为60万元、县级为40万元;

工程类项目全省统一为60万元。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省级单项或批量采购达到400万元以上、市县级20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中武汉市市本级执行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加工设备需要依法公开招标吗

工业生产线设备属于与设备安装工程有关的设备,国有企业采购生产线成套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工业生产线建设应当属于工程建设项目,其设备采购应当属于设备安装工程的采购,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组成部分。因此,根据前述法规的规定,国有企业采购工业生产线设备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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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采购设备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发布施行 2000年5月1日)》:“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根据以上规定,国有企业采购设备时,属于工程建设项目、且采购设备达到最低限额的,应当纳入必须招标范围。

招标投标法是国家用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调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按照法律效力的不同,招标投标法法律规范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招标投标法》法律;第二层次是由国务院颁发的招标投标行政法规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颁发的地方性《招标投标法》法规;第三层次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投标的部门规章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地方性招标投标规章。本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法》,是属第一层次上的,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招标投标法》法律。《招标投标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是整个招标投标领域的基本法,一切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与《招标投标法》相一致。

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第十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百度百科[引用时间2017-12-19]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是不是都要公开招标??

是的。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部分调整。

扩展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相关规定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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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年4月28日业务联络函怎么制作一、 目的为加强仓库管理,保证库房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保障公司财产物资安全,减少不良、呆滞物料损失,降低库存占用资金,满足生产经营对物料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三、内容仓库管理职责及目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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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劳保采购合同范本(劳保采购合同范本大全)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不得擅自对非签约经销商销售产品,2: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告诫、暂停履行合同、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合同等,四、销售资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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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存款规定(国有企业采购招标规定)

开立手续单位客户开立定期存款账户时,需向银行提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存款存入凭条”,并预留印鉴,银行从其单位活期存款账户中转出预存款项,为其开立定期存款账户,并出具记名式“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国有企业账户管理规定法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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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备如何回收现金流(工程设备回收)

在投资现金流量表中,因为建设期建设固定资产所付出的进项税,可按上述增值税原理抵扣运营期应缴增值税,现金流量表中会呈现现金流入增加(因为税少交了),所以现金流入中相应增加销项税额,现金流出中相应增加进项税额和应缴税额,我看了几个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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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设备基础需要做资料吗(设备都需要做基础吗)

开工前准备资料:开工报告、图纸会审交底、施工单位和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施工材料报验、设备开箱检查资料、设备基础验收资料、设备基础测量验收等施工资料:根据你自己设备安装的分部或者分项工程报验资料,班组自检记录、分项工程质量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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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备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设备竣工验收报告范本)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工程完成情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核定总投资1006万元,其中:国债资金投资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6万元,工程于2001年5月31日开工建设,2002年6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3个月,除险加固工程按照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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