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人去哪联系(建设工程发包人)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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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且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施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施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一次发包造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以下且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以下,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

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主要有

法律主观:

发包的方式: 1、总包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的管理权委托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单位,在该单位的管理下,发包人另向其他施工单位发包。 3、平行发包(分别发包)方式: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分解(设立为不同的标段),将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 承包合同 。 承包的方式: 1、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又称为“交钥匙承包”,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 2、分承包合同: 分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就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分别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工程发包方式有哪几类?哪些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1.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执法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工程发包方式有哪几类?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

3. 工程发包方式的定义是什么?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施工(监理)企业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施工(监理)企业投标。直接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工程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企业承包。

4. 哪些工程必须公开招标?

施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且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监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

5. 哪些工程可以邀请招标?

施工、监理:全部由集体资金投资、集体资金投资控股,或集体资金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不占主导地位的工程;经市国家安全机关、保密机关或相应的军事机关依法确认的不适应公开招标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施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

6.哪些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施工、监理: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控股,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工程。施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一次发包造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以下且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以下,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监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必须经过公开招标但因非招标人责任两次无法达到法定参加投标单位数

。7.哪些工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

① 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② 施工(监理)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③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该企业有直接控股的施工(监理)企业,或该企业由施工(监理)企业直接控股,且相应施工(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④ 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⑤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工程;

⑥ 经市、区政府成立的抢险救灾机构认定,为抗击突发性灾害或险情、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而必须紧急建设的抢险救灾工程。

8. 特殊工程发包有何规定?

①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建设工程,应当在市保密机关认定的可承担保密工程任务的预选承包商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对于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工程,可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② 应急建设工程应当在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③ 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由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直接在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指定符合要求的承包商承接。

9.特殊工程如何认定?

① 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建设工程由市国家安全机关、保密机关或相应的军事机关依法认定。市国家安全机关、保密机关或相应的军事机关自身为工程建设单位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认定。

② 应急建设工程由工程建设单位报市政府办公会议认定。

③ 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由市、区政府成立的抢险救灾指挥机构认定。

10.工程招标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事项有哪几项?

有4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

11.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至少需具备哪些条件?

① 已按规定办理了计划立项手续或已取得财政部门关于资金安排的批文;

② 拟进行施工招标的,已按规定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拟进行监理招标的,至少已按规定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③ 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和其他技术资料;

④ 有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能力或者已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⑤ 已编制了招标文件;

⑥ 项目扩初已批复及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12、招标组织形式有哪几类?

自行办理招标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13.自行办理招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① 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②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

③ 近五年内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累计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招标经验;

④ 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招标机构成员不少于5人。

14、哪种情形下要进行代理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条件的,必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代理条件,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15、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有哪几类?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取得甲级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承担各类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取得乙级(暂定)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16、招标程序分为哪几类?完成一个工程招标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招标程序按照工程性质分为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程序,是指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开标后直接定标(适用于最低价法)或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投标周期一般需要15~25日。简易程序,是指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简易工程外可以抽签定标的工程招标。

招标投标周期一般需要5~10日。特殊程序,是指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投标程序。特殊程序适用于经批准可以进行资格预审的工程招标。招标投标周期一般需要25~35日。上述程序中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环节均为即到即办。

17、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什么内容?

①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② 招标工程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③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④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⑤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⑥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投标邀请书还应当载明邀请的投标人名称。

18、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有什么要求?

工程招标一般不得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认为确需进行资格预审的,须提出申请报经市政府办公会议批准。经市政府办公会议批准进行资格预审的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内进行。

19、如何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

对未列入预选承包商专业名录类别的招标工程,招标人一般只能从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两个方面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对列入预选承包商专业名录类别的招标工程,招标人一般只能从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两个方面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0、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哪些规定?

① 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②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只能按照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设置。但采用抽签法定标的工程,可按照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条件提高一个等级设置。

③ 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要求只能按照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资格要求设置。

21、在投标报名条件中那些工程招标可以设置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对于投资规模巨大、技术特别复杂、有特殊施工要求的建设工程,如桥梁、隧道(涵洞)、市政燃气管网、软基处理、高边坡支护、深基坑支护、大型钢结构(指单独发包的、达到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钢结构工程)、港口、电力、SMA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大型公共房屋建筑(指对公众开放使用且一次发包造价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等,在投标报名条件中可设置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投标报名条件中没有设置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一般招标工程,应当设置在深施工(监理)经验,该经验不限于任何工程,但采用预选承包商制度的除外。

22、设置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有哪些规定?

① 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② 设置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仅限于与招标工程类似的工程规模、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方面的内容。

③ 设置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量化指标不能高于招标工程本身。

④ 设置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工程项目的数量仅限于1个。

⑤ 设置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工程项目的时间范围不得少于3年。

23、在什么情形下降低或取消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设置?

凡投标报名人数、参加招标会人数、截标人数少于11名的,应当降低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要求,直至取消。招标人认为不宜降低或取消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从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技术专家进行论证,按专家论证意见处理。专家论证活动应当在交易中心进行。

24、设置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或者施工(监理)经验的投标申请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查验?

投标申请人应当在投标报名时提交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备案回执、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回执等业绩证明材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于投标报名期间,在交易服务中心内对所有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施工(监理)经验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和确认,交易服务中心负责提供相应的场所。

25、企业注册资本金能否作为投标报名条件?

投标申请人的注册资金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但招标人不能在投标报名条件中事先对投标申请人的注册资金提出要求。在竞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其依法可承接的工程造价的限额,其投标应当作废标处理。

26、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有何要求?

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和招标组织形式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②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当在交易中心信息网发布,连续发布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人也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但内容应当与在交易中心发布的一致。

27、公开招标工程投标申请人的数量有何要求?

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少于3名,否则招标人应当暂停招标投标程序,并同时从以下三方面调整招标公告内容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① 放宽投标人资质条件直至招标工程所需的最低条件;

② 设置有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应当降低直至取消;

③ 采用“不限定幅度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A)、限定幅度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B)”的,应将评标方法改为“抽签定标法”;

④ 采用“预选承包商制度”的,原报名资格条件为II组和III组承包商参加投标的工程,将放宽至I、II、III组承包商均可参与投标;原报名条件为I组,或者I组和II组承包商参加投标的工程,将放宽至不限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承包商参与投标;按照上述要求调整了招标公告内容,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连续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投标申请人数量仍然不能满足相应要求的,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招标投标程序。响应或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名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28、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超过7家时,可否随机抽取7家参加投标?

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超过7家时,可以随机抽取7家参加投标。

29、邀请招标工程投标申请人的数量有何要求?

招标人应当邀请3名以上符合招标工程所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以下待后修改:

30、招标文件包括哪些内容?是否都要备案?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主体、工程量清单、补充条款、补遗书、答疑纪要等组成部分,均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1、监理招标,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申请人数量有何要求?

监理招标的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同样不得少于3名,否则招标人应当放宽投标报名条件。

32、不同类型的工程招标,可以选择什么评标定标方法?

(1)监理招标,一般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但若该工程施工招标属于经市政府办公会议批准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的,其监理招标也可以通过评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施工招标,按照工程类型的划分采用不同的评标定标办法,具体划分标准和要求见下表及其后的说明:注:

①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的,应当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② 采用抽签定标法的,中标价应当参照上年度我市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相对审定标底的平均下浮率,并根据招标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抽签活动应当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

③ 1-A法,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限定幅度;1-B法,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限定幅度。

33、编制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有何规定?

采用不同评标定标办法的施工招标,其投标文件按以下规定编制:

(1)采用最低价法定标的,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标。投标人是否编制商务标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但无论是否要求编制商务标,投标人都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投标函及投标保函。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A法、1-B法或二次平均法的,投标人是否编制技术标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3)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正常程序编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

34、哪些情形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审核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注:不同的评标定标办法要求不同)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4)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的;

(5)投标函部分的密封袋内无投标保函原件或招标人出具的已收讫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原件的,或投标保函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7)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未经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认可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8)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

(9)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但未提交或提交的电子文档不符合要求的。35、哪些情形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

①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与本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中有同一人的;

② 在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书上签字盖章的造价工程师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同的;

(2)投标报价高于公布标底或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4)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6、评标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招标人能否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应由与招标项目类型、要求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招标人可以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

37、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那些资料?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有关资料,以供评标使用:

(1)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答疑会纪要、工程量清单等;

(2)主要的施工图纸、地质勘探报告等工程技术资料;

(3)招标文件未包括的工程概况和评标重点的书面介绍。包括工程规模、结构型式、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招标文件与示范文本有较大变动的条款及评标方法等;

(4)评审表格及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38、评标专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中、高级职称,或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熟悉工程评标业务,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热心为评标工作服务;(4)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39、如何聘用评标专家?

(1)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培训和考核;

(3)专家考核监督委员会提出聘用意见;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家聘书,录入评标专家库。

40、建设工程担保有哪几种?建设工程担保包括投标人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业主支付担保。

41、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多少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日前。

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交易中心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连续发布应不少于多少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42、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多少个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同时将招标信息在交易中心信息网公布?3个以上。

43、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者增加附加条件;确需变更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多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15日前。

44、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多少日?

20日。

45、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担保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多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万元人民币?

2%;80万元。

46、履约担保的形式有哪几种?银行或者专业担保公司担保。

47、一个招标工程可编制几个标底?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48、开标的程序是什么?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招标人应当记录开标过程,并存档备查。

49、评标工作由谁负责?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50、评标报告应包括那些主要内容?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一)评标情况。包括评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组成人员名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意见;

(二)评标结果。包括对投标人的排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者按照招标人的授权确定的中标人;

(三)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原始评标资料等附件。

51、采用评标方法评标的工程,招标人根据什么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2、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多少日前确定中标人?

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

53、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同时将中标结果在交易中心公示多少个工作日?

7日;3个工作日。

54、出现哪些情形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

(二)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了工程承包合同;

(三)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

(四)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作出延长。

55、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施工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要求,合同授予条件等;

(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施工图目录;

(三)工程量清单(无法提供工程量清单的特殊工程除外);

(四)工程量清单组价说明及组价的表格格式(非工程量清单组价的除外)

(五)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的格式及附录;

(六)拟签订合同的格式及主要条款;

(七)招标所需的其他材料。

56、编制监理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监理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标须知;

(二)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概况、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以及地质情况等;

(三)监理招标范围,包括监理工程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

(四)监理费计价、支付及结算方式;

(五)监理期限及监理工作质量要求;

(六)对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成员的资格要求;

(七)截标、开标、评标时间;

(八)评标方法和标准;

(九)投标书的符合性要求;

(十)主要的合同条款;

(十一)设计文件;

(十二)其它内容。

57、监理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由谁主持?

由招标人或代理人主持。

58、投标人有出现那些情形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对超过部分可以要求赔偿?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对超过部分可以要求赔偿。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二)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三)中标后未提交履约担保。

59、监理招标的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监理招标的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想承包小工程去哪里找?

承包小工程的途径:

1、可以去网上专业的招标网站,那里有着全国各地的招标信息,根据招标的内容,然后联系相关招标机构,去进行项目的承接。

2、可以去本地的采购网上去寻找项目,每天都会有更新,选择符合自己的项目,去进行商谈。

3、可以通过发布信息广告,把自己公司的特点,以及所能承接的业务进行宣传。

小工程承包需要符合的条件:

1、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只能是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工程再次进行分包。

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发包和承包的方式各有哪些

建设 工程发包方式 包括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承包方式包括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承包。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 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在我国工程发包人是什么人

一、工程发包人是什么人 发包方就是建设单位,甲方是合同上的说法。建设单位想盖1栋楼,以 投标 的方式确定总包单位,负责工地的管理,付给总包管理费。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现在很多甲方都学精明了,材料自己指定,分包也是直接和甲方签定合同,甲方自己找专门的管理公司代甲方管理。 二、发包人法律规定 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5、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6、支付合同付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7、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8、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责任 发包人雇用工程师并委托他全权履行发包人的合同责任。 发包人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做出划分,对这方面的争执做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 及时做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如下达指令,履行各种批准手续、做出认可、答复请示,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手续等。 提供施工条件,如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 工程款 ,及时接收已完工程等。 按解析所说为发包人和工程师对各承包人和供应商的工作协调。 发包人是我国的相关建设单位和业主,在我国的建设地位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相关的发包单位应该具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对承建单位进行相应的交接,保证这类工程进行顺利的施工。保证我国的建设质量和相应的建设进度,进行相应的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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