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确认结算协议可以推翻吗
签字的结算单可以推翻吗
法律分析:工程结算签字后甲方想推翻应当审核工程结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1)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该工程完工、经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对于竣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未经整改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已整改而未经重新验收认可者,也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当遇到工程项目规模较大且内容较复杂时,为了给竣工结算创造条件,应尽可能提早作好结算准备,在施工进入最后收尾阶段即将全面竣工之前,结算双方取得一致意见,也可以开始逐项核对结算的基础资料,但办理结算手续仍应到竣工以后,不能违反原则擅自结算。 (2)看办理竣工结算是否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具体包括:设计图纸、设计修改手续、现场签证单、价格确认书、会议纪录、验收报告和验收单,其他施工资料,原施工图预算和报价单,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等,保证竣工结算建立在事实基础上,防止走过场,或虚构事实的情况发生。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工程结算是可能被推翻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自己签的协议书可以承认无效吗?怎样推翻这种协议?
自己签的协议书如果符合法律条件合法是不可以承认无效的。要想推翻协议书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被胁迫签的协议书,二是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否则很难推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上就是针对“自己签的协议书可以承认无效吗?”和“怎样推翻这种协议?”的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私下签的协议可以推翻吗
法律分析:不能,私下签订的协议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签订的主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真实意思表示。一般来说,如果私下的签订的协议只要有法律效力,是不允许随意推翻的,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协议存在欺诈、不公平、意思表示不真实等类似成分,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程款数额有误可以撤销结算协议吗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
结算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合法有效。如果一方认为工程款数额有误,必须证明在签订结算协议的时候因重大误解而对工程款数额认识错误,证明难度极高。
另,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协议的时效是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误解之日起计算。需要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结算协议,由双方另行结算。
在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结算协议的情况下,法院究竟能否
如果是在起诉阶段,原告可以申请撤诉;如果是在执行阶段,法院予以尊重。但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1、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2、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拆迁协议签了可以推翻吗
拆迁协议签了一般不可以推翻。拆迁协议作为行政协议的一种,同时具备行政与合同两个属性。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如果房屋评估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评估机构不依法进行评估,或者房屋评估结果显失公平,会严重损害当事人的权益。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买卖合同双方就欠款已经结算,但没有给钱,可以反悔吗?
按理是不可以的。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并且按合同约定结算了欠款,只是没有付款而已,如果现在反悔,会影响个人或单位信誉,对以后合作带来不利影响。还有一种可能是因为反悔会导致资金回收难度加大。做生意不光要看眼前,还应该看得更远,这样才能成就大业。所以,尽量不要在这种时候反悔,否则会得不偿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