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结算编制说明(清单编制说明可以作为结算依据吗)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什么是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指在建设项目中,按照一定的计量单位将工程项目划分为若干小部分,将每一小部分的工程内容、数量、计量单位以及单价列出来,编制成表格的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项目计量、计价、合同签订以及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中的必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意义
编制工程量清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实现精细化管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可以将工程项目分解为更加清晰的小部分,方便进行精细化管理。
便于计量计价及资金管理:工程量清单可以帮助工程项目的计量与计价,有利于资金管理,实现投资的有效支配。
合同签订的重要文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签订重要的辅助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正确性对合同签订选取合适的承包商具有重要影响。
验收合格的必备文件: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验收合格的必备文件,可以帮助工程验收单位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估。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流程
工程量清单是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的,具体流程如下:
明确编制对象:确定编制清单的工程项目及其各个部分。
编制清单表格: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编制清单的表格,填写工程项目的名称、参考号、计量单位、数量以及单价等。
审核并完善清单:清单编制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核,确保清单的准确性与完善性。
工程量的计算:根据清单的数量与单价计算出工程的总量及总价。
评审与核准:清单审核完成后,需要进行评审与核准。
工程量清单的整合与应用
清单编制完成后,需要进行整合与应用,主要步骤如下:
计量计价: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工程量的计量计价,帮助工程项目进行资金管理。
合同签订:工程量清单是合同签订的重要辅助文件,可以帮助确定承包商及合同金额。
工程验收: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验收的必备文件,可以帮助工程验收单位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估。
工程管理:工程量清单可以帮助工程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方便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工程过程的实施与控制。
工程量清单编制所需注意事项
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清单编制需要准确:工程量清单编制需要准确无误,一定要保证每一个部分、每一个计量单位、每一个单价都是准确的。
清单编制需要完善:清单的编制需要完善,确保每一个工程小部分都能得到很好的呈现,不遗漏或者重复。
清单审核需要严格:清单审核需要严格,不允许出现差错或成分偏差。
清单应与图纸对应:工程量清单应与图纸对应,确保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个部分的施工依据清晰。
结语
需要注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过程中,需要保证清单的准确性、完善性和严格的审核流程,并且确保清单与图纸对应,以便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个部分的施工都有明确的依据与标准。在实践中,工程量清单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也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等不同领域。
砖品种,规格,强度在清单编制如何说明
1、砖的品种:包括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等。
2、砖的规格:这涉及到砖的长度、宽度和厚度等尺寸参数。如常见的规格有240mm×115mm×53mm的标砖。
3、砖的强度等级:根据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通常将砖的耐压强度分为不同等级。如砖的强度等级可以是M5、M7.5、M10、M15等。
招标清单编制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应填写的内容包括哪些?
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7)其他须说明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税金清单组成。
清单计价规范的规范说明
说明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北京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835),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修订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编制组成员:
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参编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编制组成员:王海宏谢洪学 吴 松胡晓丽吴佐民 文代安 赖铭华 金春平
周明科 李艳海
出版单位:中国计划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