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一般什么时候结算
法律分析: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工程结算开始的时间有所不同。(1)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法律主观: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分段结算方式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目标结算方式,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法律规定
1、法律主观: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工作,其具体的支付时间、方式都应在合同中作出规定。(1)时间规定和总额控制。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结算时,双方确认施工过程中的计量结果后14天内,按已完成的工程数量支付进度款。发包人应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
3、法律主观: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4、法律分析: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5、法律分析:工程款支付时效规定一般为三年。如果当事人被拖欠工程款,则应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三年内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追回欠款。超过这个时限,当事人仍然可以追回工程欠款,但债务人在法律上拥有了抗辩权。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的规定
1、法律分析: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3、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实行月中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支付,月末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扣除上半月支付数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