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不承认怎么办(欠货款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没有欠条有录音对方不承认
如果欠钱不还也不承认后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权。在双方存在了债务关系后,债务人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偿还债务的,如果到期后债务人没有及时的履行还款义务,债务人是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来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的。
一、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不承认怎么办?
你可以用证人证言和手机信息作为证据,起诉要求还钱。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二、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
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
四、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
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
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诉讼中最好由律师代理,这样在证据链的准备上就会非常充足,胜诉的概率就会比较大,财产的执行也会更加到位,一般情况下最好由律师全权代理,直到执行完成,所以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可与律师就这一方面沟通一下,在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不然律师可能打完官司就不管了。
公民在日常中也是会与他人发生债务关系的,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也是会在借款后签订下欠条的,在欠条中会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欠款偿还的时间和方式,在欠款后一方拒绝承认或拒绝还款后,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来强制执行的。
欠条不承认怎么办
欠钱有 欠条 对方不承认的, 债权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两年。 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欠条但是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有欠条但是对方不承认,债权人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申请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对方不承认欠钱怎么办
对方不承认欠钱怎么办
如果对方不承认欠钱,首先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来证明对方欠你的钱。这可能包括合同、收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沟通协商: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尝试以友好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对方忘记了自己欠你的钱,或者存在误解。如果可能,可以提供证据并要求对方确认债务。
律师协助:如果与对方协商无果,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你的权利和义务,并指导你如何采取法律行动。
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仍然不承认欠你的钱,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审理你的证据,并作出裁决。
综上所述:
如果对方不承认欠钱,首先需要收集证据并尝试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寻求律师协助并考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欠货款不还怎么办最有效
未付款的解决方法如下:
1.有销售合同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与客户公司存在销售或供货等法律关系。 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的订单、债权人的发票等证据也能证明事实买卖合同关系的存在;
2.如果有书面收条,那么债权人就有证据证明实际的交易笔数,只有在收条上签字或者结合买卖合同,才能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金额。 如果没有收款凭证,但有对账单,也能证明应付货款金额;
3.如果债权公司已经向客户公司提供了增值税发票,且客户公司已经签收或认证抵扣,那么债权公司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补强证据,增加胜诉的信心;
4.支付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一旦客户公司对诉讼时效提出异议,你公司将失去胜诉的权利。 所以债权人首先要确认是否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和客户公司约定了付款期限。 如果没有约定,一般认为是按照交易习惯货到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货物签收之日起算。 有约定的,诉讼时效从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向客户追讨货款时的注意事项:
1.第一步是最好的。 21世纪的今天,做事情要讲究速度,速度是成败的关键因素。 收款人也要先下手为强。 因为客户的资金总是有限的,我们必须在竞争对手之前收回货款;
2.提示货款要“计算得又快又巧” 收集是一个数字游戏。收款人要知道不同阶段应收账款的数量。 应收账款的计算不仅快而且准确。 这样才能赢得时间,赢得客户的信任,顺利收回货款;
钱让别人代还,但是欠条没收现在他不承认怎么办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欠了我公司的货款不还,我该怎么处理?
根据以往的亲身经历和体会,提出以下 12 条对策供参考。
一、对新客户或没有把握的老客户,无论是代销或赊销,交易的金额都不宜过大。宁可自己多跑几趟路,多结几次账,多磨几次嘴皮,也不能图方便省事,把大批货物交给对方代销或赊销。须知欠款越多越难收回,这一点非常重要。
很多销售人员都有这样的经验:有些新客户,一开口就要大量进货,并且不问质量,不问价格,不提任何附加条件,对卖方提出的所有要求都满口应承,这样的客户风险最大。
二、货、款无归的风险有时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有些推销人员惟恐产品卖不出去(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因此在对客户信用状况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采用代销或赊销方式,结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为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可以在企业与销售人员之间实行"买卖制",即企业按照 100% 的回款标准向销售人员收取货款,客户的货款由销售人员负责收取。这种办法把货、款无归的风险责任落实到销售人员身上,销售人员在向有一定风险的客户供货时就会三思而后行。一旦发生货、款不能回收的情况,也会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去追讨,否则将直接损害其自身经济利益。这是最能调动销售人员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的办法,比上级主管人员的催促督导要有效、简单得多。
三、一些销售人员在催款中会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怯弱,这里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
一个人在催收货款时,若能信心满怀,遇事有主见,往往能出奇制胜,把本来已经没有希望的欠款追回。反之,则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本来能够收回的货款也有可能收不回来。因此,催款人员的精神状态是非常重要的。
还有的收款人员认为催收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交易。如果这样认为,你不但永远收不到货款,而且也保不住以后的交易。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他方(第三方)购买,你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
四、为预防客户拖欠货款,在交易当时就要规定清楚交易条件,尤其是对收款日期要作没有任何弹性的规定。例如,有的代销合同或收据上写着"售完后付款",只要客户还有一件货物没有卖完,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付货款;还有的合同或收据上写着" 10 月以后付款",这样的规定今后也容易扯皮。
另外,交易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合同、契约、收据等),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有些客户在合同或收据上仅盖上经手人的私章,几个月或半年之后再去结账时,对方有可能说,这个人早就走了,他签的合同不能代表我们单位;有的甚至说我们单位根本没有这个人。如果加盖的是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无论经手人在与不在,对方都无法推脱或抵赖。
五、交易达成之后,要经常观察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时察觉其异动。如果客户出现异常的变化,一般事先会有一些征兆出现,如进货额突然减少,处理并不滞销的库存商品,拖延付款,客户单位的员工辞职者突然增多,老板插手毫不相干的事业或整天沉溺于声色之中。还有些外部环境的变化也要及时察觉,例如客户附近的房子上用红漆写下了"拆迁"字样,说明客户商店近期内就要关门拆迁。如果发现这些情况,要立刻结账,防止客户不知去向。
六、对于支付货款不干脆的客户,如果只是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前往,一般情况下收不到货款,必须在事前就催收。
事前上门催收时要确认对方所欠金额,并告诉他下次收款日一定准时前来,请他事先准备好这些款项。这样做,一定比收款日当天来催讨要有效得多。
如果客户太多,距离又远,可事先通过电话催收,确认对方所欠金额,并告知收款日前来的准确时间。或者把催款单邮寄给对方,请他签字确认后再寄回。
七、到了合同规定的收款日,上门的时间一定要提早,这是收款的一个诀窍。否则客户有时还会反咬一口,说我等了你好久,你没来,我要去做其他更要紧的事,你就无话好说。
登门催款时,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一定要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因为客户不希望他的客人看到债主登门,这样做会搞砸他别的生意,或者在亲朋好友面前没有面子。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所欠不多,一般会赶快还款,打发你了事。
收款人员在旁边等候的时候,还可听听客户与其客人交谈的内容,并观察对方内部的情况,也可找机会从对方员工口中了解对方现状到底如何,说不定你会有所收获。
八、对于付款情况不佳的客户,一碰面不必跟他寒暄太久,应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你来的目的就是专程收款。如果收款人员吞吞吐吐、羞羞答答的,反而会使对方在精神上处于主动地位,在时间上做好如何对付你的思想准备。
一般来说,欠款的客户也知道这是不应该的,他们一面感到欠债的内疚,一面又找出各种理由要求延期还款。一开始就认为延期还款是理所当然的,这种客户结清这笔货款后,最好不要再跟他来往。
九、如果客户一见面就开始讨好你,或请你稍等一下,他马上去某处取钱还你(对方说去某处取钱,这个钱十有八、九是取不回来的,并且对方还会有"最充分"的理由,满嘴的"对不住"),这时,一定要揭穿对方的"把戏",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采取实质性的措施,迫其还款。
十、如果只收到一部分货款,与约定有出入时,你要马上提出纠正,而不要等待对方说明。
另外,要注意在收款完毕后再谈新的生意。这样,生意谈起来也就比较顺利。
十一、如果你的运气好,在一个付款情况不好的客户处出乎意料地收到很多货款时,就要及早离开,以免他觉得心疼,并告诉他××产品现在正是进货的好机会,再过 10 天就要涨价若干元,请速做决定以免失去机会等等,还要告诉他与自己联系的时间和方法,再度谢谢他之后,马上就走。
十二、如果经过多次催讨,对方还是拖拖拉拉不肯还款,一定要表现出相当的缠劲功夫,或者在侦知对方手头有现金时,或对方账户上刚好进一笔款项时,就即刻赶去,逮个正着。
上述一系列软磨硬缠的功夫都不奏效时,就只有使用最后两个"杀手锏":
一是把货物拖回去(如果还未销售的话);
另一个就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