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工程款谁负责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可以转让吗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一般是不可以转让的。其观点是该权利专属于承包人,因此不能进行转让;以及该权利是对建筑工人的特殊保护,转让该权利不符合工程优先权的立法本意。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转让。虽然全国性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可以转让,但是给予该权利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且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具有转让性。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能同时转让。法律规定,承包人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债权依法转让,债权受让方主张其对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可予支持。
可以,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四十四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将“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纳入行使代位权的范围。
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即使被担保的工程发生转让,也不影响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因此,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随同债权一并转让。
工程款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1、工程款可以债权转移,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为,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2、如转让的工程款是人工费或质保金,则应当持谨慎态度,司法实践中可能将其被认定为不得转让的债权。
3、法律分析:工程款债权转让后仍具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工程转让与托管的区别
1、建设工程合同转让其实就是转包,所谓转包,是指中标人将其承包的中标项目,倒手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实际上成为该中标人项目的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2、法律分析:转让协议与承包协议有所不同。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签订人约定的标准要求按时完成工作,签定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
4、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5、拖管和托管的区别是概念不一样。托管是指委托管理,就是代替自己暂时行使权力。
6、转包情况下,转包人不对工程进行管理;内包情况下,承包人要对工程进行管理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