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工程款担保
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法律分析:如果违反此项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施工单位就取得了在建工程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在建设单位不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的时候,施工单位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折价抵债,也可以要求法院拍卖、变卖在建工程并就获得价款优先受偿。
4、没有什么具体法律条例规定民工工资是工程造价的百分之多少。如果合同约定工程款为十万元的话,超出的部分,不用支付的。
5、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 度可能不是很大;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
法律分析:工程担保制度的形式有五种:投标保证担保;承包履约保证担保;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预付款保证担保;保修金保证担保。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的,保证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在建工程抵押比率最新规定?
回答是:在建工程抵押比率最新规定是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因为根据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要求,以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贷款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在建工程建设。在建工程抵押价值=在建工程价值-法定优先受偿款。
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所有权未发生变动,不是销售业务,不交税。如果抵押后违约,需要将抵押物转给抵押权利人,则需要缴税,营业税率5%。
在建工程抵押,找一个银行认可的评估事务所,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然后抵押给银行贷款,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成本较其他方式低一些,贷款金额最高为评估值的50%,即银行认可的抵押率不会超过50%。
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 工程建设 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建设工程担保方式包括
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担保,通常采用由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
工程担保制度的形式有五种:投标保证担保;承包履约保证担保;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预付款保证担保;保修金保证担保。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的担保形式主要有定金、抵押、保证、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