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了几百块钱怎么要回来(别人欠几百块钱怎么开口要)
别人欠几百块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
可以起诉。欠钱不还,债权人有权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三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将会丧失胜诉权。欠钱不还是属于民事纠纷,从而是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解决的。在起诉的时候就需要先写起诉状,再结合案件的需求提交自己收集到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就可以受理自己的诉求。诉讼时效为三年,也就是说从还款届满之日起经过三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如果债务人出庭应诉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此时不受三年时效的限制。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朋友欠几百块不还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有借条的话可以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别人欠我八百块钱现在我很急的用 不知道怎么向人家要 怎么开口好???
这种事我也碰到过,确实不好办,我觉应按情况而定。 如果钱不多的话,对朋友可以算了,但朋友老这样的话就可以拒绝再借,最好给点暗示,让他知道你有钱却不借,这也可以使他自己反醒一下,但朋友用钱急时时,你不能这样做。至于对不是朋友的人也...
别人不还钱怎么要回来
别人不还钱 怎么办啊
你应该有借据的,借钱的人如果实在不还,你可以去法院告他,法律会主持公道,让他把钱还给你的。
古语有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资本论》:“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
所以为什么会越来越多的人借钱不还呢,唯“利”字而已!
可能你把你们之间的交情当成无价的友谊,但是你朋友(暂时这样写)却认为你们之间的交情远不值那点借款有价值,人与人之间相处也是一门学问。
借钱是“借急不借穷”,朋友有急事,零时借点钱,过个几天就还了,你根据自己情况决定借不借,借多少。其他情况就需要多加考虑了,别拍脑袋就决定了。不要为了逞一时之快,而忘了后果。
借过钱的朋友估计都有一种错觉,那就是我们一旦借钱成功,就会潜意识的觉得这钱是自己的了,还钱就等于损失。不要以为借钱不还的人是因为没钱还,或者说他们心里也是很内疚的。真实情况可能出乎人意料,除了个别真的一穷二白的穷苦人之外,有些人只是觉得手头的钱用于自己比还钱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