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对付老赖的新法律(对付老赖的新法律法规)
法院对老赖的最新惩罚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
对于有能力执行法院作出的判决但绝不执行的老赖,达到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规定,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除了受到刑法处罚,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执行老赖的唯一住房或者直接执行其工资。老赖没有工作的,法院可以裁定冻结老赖的养老金账户。
老赖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会采取一些生活中的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4、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5、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7、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8、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9、限制出入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执罪对付老赖的规定
拒执罪是对付老赖的一种法律手段,是指被执行人在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书、调解书等文书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构成犯罪后,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加以惩罚。
拒执罪是指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导致执行案件不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该罪名的适用条件包括被执行人明知自己有偿还能力,却故意拒不履行义务;或者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妨碍债权人享有财产权利等。我国刑法对于拒执罪的定罪标准相对严格,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被执行人存在拒绝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故意;二是该行为属于对人财产权益的侵害;三是该行为需达到刑法中罪名定性的最低量刑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都可以对拒绝执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老赖行为,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信用记录、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
老赖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该怎么办?债权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依然拒不履行,可以考虑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
拒执罪是打击老赖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可以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文书义务,避免招致刑事责任。同时,各级法院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老赖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经济信用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能力,经人民法院依法传票督促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者转移、隐匿财产,妨碍债权人获得债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老赖”是什么意思,对付老赖的办法有哪些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对应措施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规定目的
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
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13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
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2016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1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对于一些“顽固不化”的老赖也是会有一些特殊手段的:
1、执行唯一住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唯一住房仍然可以执行,而且实务中,已经出现了大量执行唯一住房的案例,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多。
2、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收入。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
3、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201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明确确认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
4、执行配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规定明确,
债权人向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见,在夫妻债务性质的推定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推定为共同债务。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不是共同债务,或者财产约定各自所有。在实务中,
不少法院在实务中对能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已经开始直接执行配偶的财产,比如浙江法院,也有部分法院不予执行,不过相信在日后的司法实务中会越来越明确,不少利用假离婚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会受到更大力度的打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