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借款利息抵工程款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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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与第三人借款抵销合法吗

我来回答像这种情况,开发商欠成交承建商的工程款承建商呢,因借债抵扣房子给第3人,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法律主观:根据法律规定,根据合同相对性,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不能抵抗第三人。

不能。借款和工程款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抵消关系。债务抵消只对那些互相拥有债权和债务的人之间适用。而工程款的性质是债权,不存在债务的概念。因此,在实际情况中,借款和工程款并不能够直接抵消。

只要三个人达成合意是可以的,在借款合同中,只要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就可以将其还款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债权人可以通知债务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法律主观:委托付款三方支付协议合法的。 按照规定,当事人约定由 债务人 向第三人履行 债务 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 债权人 承担 违约责任 。

流动资金借款同时用于在建工程,借款利息怎么处理?

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长期借款利息,应在“在建工程”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归集核算,等工程完工后随同其他的造价转入固定资产成本。在计提这部分利息时可计入:在建工程-其他-利息支出。

可以在在建工程下设置明细科目计提,等工程完工后随同其他的造价一同转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本期在建工程应负担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计算方法如下: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利率确定借款利息支付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实际进度计算长期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建设投资贷款利息(本质:复利计息)(1)当贷款均衡发放,就假设在年中支付,当年贷款按照半年计息。

借入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在建工程可以利息资本化。

工程贷款利率工程贷款利息

建设期贷款利息主要是指建设期为项目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融资费用和债务利息。建设期利息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建设贷款利息可以在年中按照当年贷款支出计算,即当年贷款计息半年,上年贷款计息全年。

按期支付的固定利息是指借款人在建设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每月或每季度支付的固定利息。这种利息的计算方式是:固定利息=贷款本金×贷款期限×利率。

贷款利率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执行。也就是5年以下(含5年),贷款年利率是77%。

建行装修贷款35万利息如下:贷款时间在六个月以内,那利率是655%。贷款时间在六个月至一年以内,那利率是655%。贷款时间在一年至三年,那利率是175%。贷款时间在三年至五年,那利率是175%。

工程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建设期贷款利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计算?本建设项目投资中分年度使用国内贷款或国外贷款部分,在建设期内应归还的工程贷款利息。国外贷款部分利息按外币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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