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了以后是不是必须的开庭(起诉以后必须要开庭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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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法院受理的民诉案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并要求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所以不会等到在发送开庭通知时才附送起诉状副本,如果法院没有按照民诉法定程序办理民诉案,是不合法的,其审判结果无效,被告可以以程序违法为由上诉。

拿了起诉书一定会开庭吗

不是。法院受理的民诉案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并要求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所以不会等到在发送开庭通知时才附送起诉状副本,如果法院没有按照民诉法定程序办理民诉案,是不合法的,其审判结果无效,被告可以以程序违法为由上诉。

一、原告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订、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检察院起诉后必须开庭吗

法律分析: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要开庭。应该说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案件都是公诉刑事案件,如果检察院没有在开庭之前撤回公诉,那么法院是必须开庭审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了是不是必须开庭

【法律分析】:起诉并非一定要开庭。开庭之前也可以调解结案或者原告撤诉,此时无需开庭。在民事诉讼中,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就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定程序进行审判,使被告人承担一定法律义务的行为。开庭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起诉了就一定会开庭吗

法律分析:是的,无论是什么性质的诉讼案件都需要开庭。开庭审理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从起诉到开庭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首先,法院需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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