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干亏了要负法律责任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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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您是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导致的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您不应该承担任何费用,因此,公司要求您承担1000元的费用是否合法需要具体分析情况,如果是因为您个人过失导致的工伤,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您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赔偿金额应当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且不能超过工伤保险的赔偿额度。

员工工伤,我带班组长,担我1000元,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因工受伤,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休养待遇和工伤补偿金等。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保障员工因工受伤的权益。

如果您是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导致的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您不应该承担任何费用。

因此,公司要求您承担1000元的费用是否合法需要具体分析情况,如果是因为您个人过失导致的工伤,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您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赔偿金额应当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且不能超过工伤保险的赔偿额度。

如果您认为公司要求您承担费用不合理或超出了法定赔偿范围,建议您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咨询或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班组长干亏了工资由谁来发

这不但没有工资发,可能还会从他那里扣工资,现在单位都实行绩效,工资绩效做得不好,他就要扣工资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工地班组长要承担工伤事故责任吗

一、工地班组长要承担工伤事故责任吗

工伤事故责任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地班组长不承担的工伤事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工地班组长不需要承担的工伤事故的责任。如果不属于工伤的,按人身伤害进行处理。

工伤事故班组长承担责任划分

法律主观:

工伤事故责任的构成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工伤事故的损害事实。 3、职工的工伤事故发生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 4、职工受到损害的事故必须是造成职工人身损害的原因。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事故班组长承担责任划分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班组发生事故,班组长有没有管理责任

这个是要负管理责任的,并且要看事故的严重情况来做出惩罚,尤其是出现工伤的时候。现实中情况一般是如果非严重事故,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小,人员没出现大问题,那么往往也就过去了。当出现严重事故,比如死亡事故或者重度残疾,那么一系列的人员都可能遭受处罚。班组长作为直接管理人员,基本是做不下去了,经济上也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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