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金额多少可以起诉(债务纠纷多少金额可以起诉)
民事纠纷立案标准金额
法律主观:
民事纠纷立案没有金额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多少金额的纠纷才能起诉
发生经济纠纷,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这时候要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济纠纷一般情况下,需要缴纳50元的激活费用就可以起诉了,经济纠纷的诉讼标的额没有限制。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来说,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需要交纳50元的诉讼费用。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债务纠纷多少金额可以起诉
法律主观:
债务纠纷属于财产案件,如果起诉到法院,一般会产生如下费用:
一,法院收取的诉讼费。
二,聘请律师的律师费。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保全费。
四,委托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担保费。法院诉讼费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标准缴纳的。一般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按照百分之2.5缴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缴纳,超过20万至50万的部分按照1.5%缴纳,以此类推。
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全国不统一,各省规定的不同。但诉讼费法院一般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的原则判定,案件输的一方承担。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
多少金额的纠纷才能起诉
发生经济纠纷,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这时候要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济纠纷一般情况下,需要缴纳50元的激活费用就可以起诉了,经济纠纷的诉讼标的额没有限制。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来说,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需要交纳50元的诉讼费用。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欠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没有金额限制,别人欠你一块钱,你也可以去法院起诉。你应该是混淆了“立案”的含义是什么。平时说的那些多少钱可以立案,指的是刑事立案标准,比如说诈骗三千元以下被视为治安违法行为,三千元以上则是刑事犯罪,就可以“刑事立案”了。你说的这个欠钱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你报警我们的公安机关也无法受理,协商不成的话你只能去法院起诉,而去法院起诉是没有什么多少钱的限制的。
欠债不还钱不管金额达到多少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向法院起诉应该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向法院起诉与欠债金额大小无关,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法院受理G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Gong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财务纠纷多少钱可以起诉
您好,起诉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行为,可能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和诉讼活动的进行。因此,起诉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是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既可以成为原告,也可以成为被告。但要成为一个具体案件的原告,还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发生争议或受到侵害的民事权益必须是自己的或依法受自己保护的民事权益,如果与本案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即属于当事人不合格,就不能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能够通过起诉成为民事案件原告的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 其他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 例如企业的筹备处、分支机构等不够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等。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认为侵犯了自己权益或与自己发生争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明确,不能泛泛而指。如果没有明确的被告,原告的请求就无人承认,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法院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所谓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必须具体,即原告通过诉讼要求达到什么具体目的。如果原告不提具体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也无从进行审理和裁判。所谓事实,是指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以及被告侵权的事实或与原告发生争议的事实。同时还包括证明案件事实存在的证据事实。所谓理由,就是原告为什么要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诉讼请求的主要依据。如果原告提不出具体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法院就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就有可能导致败诉。这里应当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事实理由”,而不是“事实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有的审判人员分不清起诉证据和胜诉证据的区别,把“事实根据”误认为就是胜诉证据。在起诉时就要求原告提供,否则就驳回原告的起诉,从而加重了当事人“告状难’。民事诉讼法摈弃“事实根据”;规定为“事实、理由”,就是为了明确,原告在起诉时只要能提出案件的事实和证明诉讼请求的理由,如果其他条件也符合的话,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有两层含义,第一是指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职权划分的范围,即指案件应当属于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第二是指在人民法院内部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分工负责的范围,即必须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也就是说这一争议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方面的争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接受起诉的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对这个民事案件享有管辖权。只有依法由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受诉人民法院才能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受理和依法审判。
以上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不符合其中任何一个条件,起诉均不能成立。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需补充有关材料的,应及时通知原告补充。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起诉就是公民或者组织将民事纠纷上报给法院,请求法院利用法律为自己维护既定的法律权益,起诉有利于公民或者组织确认自己的法律权利,并且维护自己的法定权利,更有助于解决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和个人进步但有时候起诉未必会达到理想的结果,如果败诉,反而会给原告带来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