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怎么起诉别人(普通人怎么起诉部队里的人)
只有电话号码怎么起诉小三
1.报复一个在感情上伤害过你的人,最为残酷的报复最不讲究道德上的报复就是用同样的方式回敬,比如破坏他现在的感情生活,以插足的方式破坏,让他体验一下当时你的感觉。
或者把他找回来,然后再甩开他找另外一个人插足都算是比较狠的,这种方式不太提倡,毕竟伤人又伤己。
最合理的还是去寻找自己的真爱,用幸福去回击当初的背叛。
2.在工作和生活中或者学习中伤害过你的人,其实和上面的方法类似,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她怎么伤害你,你就用同样的方式还给她。
还可以对他的一切进行关注,收集能让他的生活工作学习遭到重创的事,要么举报要么夸大其词的到处宣扬,诋毁也不是不可以。
生活还是自己的,如果想要不受到伤害还是只能保护好自己,这个世界坏人太多,好人或者普通人只能吃亏,所以不想吃亏,要么严加防范要么自己变成坏人。
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并不是找几个人把他揍一顿,不是对他的生活进行打击报复,也不是到处散播有关他的负面信息丑化他的形象,更不是耍伎俩把别人推到深沟里。
因为这样的报复,伤害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成为了陪葬品。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样的买卖并不划算。而且为了报复别人,自己必定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精心策划。
在内心深处,如果偶尔去反思,你也会认同,这样的方式是不对的,换成一个与自己无冤无仇的人,你肯定不会这样干。我们本性都是善良的,谁都不会平白无故地去伤害他人,我们更不想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模样。
怎么起诉别人
起诉流程如下:
起诉别人需要先确认在诉讼时效内且符合起诉条件,如果都符合需要写好起诉书携带身份证、证据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等待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即可。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
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
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起诉为前提,如果没有人起诉,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诉,同意进行审理,称为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对方不知道对方姓名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因经济或者其他事情而与他人陷入纠纷,需要寻求法院的司法救济,然而,却不知道对方的具体身份,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只知道对方一个名字,其他一概不知,有些甚至只知道对方的绰号而真名也无从得知,按照司法中立及不诉不理原则,法院是不会帮你去调查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情况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之规定,如无法找到被告的确切身份信息,法院一般会以无明确被告为由不予立案受理。因此,想要对他人提起诉讼,第一步就是锁定他人的合法身份信息。以下便从普通人角度上和律师角度上大致介绍搜寻和获取对方身份信息的一些方法和步骤。
一、通过报警获得对方的身份信息
如果与对方没怎么熟悉或者甚至在发生纠纷之前都未有交集,而又必须与对方诉讼不可的时候,可以叫对方自愿将身份信息拿给你看,并明确告知接下来我们要去寻求司法解决,对方如明确拒绝,则应第一时间报警,警察出警之后,会要求双方出示身份证,并将双方的身份信息记录在案,同时,如果属于民事纠纷,警方在调解未果的时候会告知双方自行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虽说警方的出警记录当事人不能直接查阅和复制,但可以在事后委托律师,由律师去派出所调取,就可以得到被告的完整身份信息了。
二、律师获取对方身份信息的一些常用方法
因个人身份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法律保护,未经法定事由不能随便泄露给他人,因此国家对于获取他人身份信息的情形做了各种规定和限制,普通人想要获取有很大的难度,主要是需要委托律师去获取,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具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律师持律师证、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可以向相关部门调取各种信息,当然要使用于正当目的,所以,本文主要简单的介绍律师是如何给当事人确定对方的身份信息
普通人在法院起诉开庭需要什么手续
去法院起诉需要的手续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手续如下:
一、民事诉讼和行政,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资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申请立案;难以书写起诉状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刑事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三、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交其中载明自诉人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具体的诉讼请求等信息的刑事自诉状即可。有多个被告的,应当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
二、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