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房消防不合格怎么办(开发商最怕的三个投诉方法)
小区消防设施不合格怎么投诉
1、实地进行举报;前往当地有关部分进行对该小区的举报并提供相关信息有助于提高大家的工作效率。
2、打电话举报;拨打电话进行举报提供详细的地址和信息给工作人员提供帮助有利于快速解决问题。
4、当然直接人到当地消防大队,支队进行反映也可以。
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有: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等设施,还有消防水泵、水箱、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另外,小区内一定要有消防通道,且不能随意被占用,还要有足够的空间停放消防救援车。
消防的常用器材都有
1、灭火器是靠人来操作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尤为重要,应对该场所中人员的体能进行分析,然后正确地选择灭火器的类型、规格、型式。通常不同的民用建筑场所内,中、小规格的手提式灭火器应用较广;而在工业建筑场所的大车间和古建筑场所的大殿内,则可考虑选用大、中规格的手提式灭火器或推车式灭火器。
2、消火栓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和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室外消火栓包括地上和地下两大类,室外消火栓在大型石化消防设施中用的比较广泛,由于地区的安装条件、使用场地不同,受到不同限制,石化消防水系统已多数采用稳高压水系统,消火栓也由普通型渐渐转化为可调压型消火栓。
3、消防钩分为安全钩分普通式和弹簧钩两种。外形呈“8”字形。弹簧式在活瓣的一端装有弹簧,普通式不装弹簧。使用时与安全绳相配。安全绳的两端各连接安全钩,一端的安全钩挂钩在消防安全带上的半圆环上,另一端的安全钩在登高后挂钩在其他固定的建筑物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房子消防不过关怎么办
法律分析:房子过不了消防验收,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并积极与楼盘开发商有效沟通,妥善解决问题,直到消防验收合格,方可签字收房。待开发商拿到验收合格的证明,该房才算正式交付。开发商造成迟延交房的,可以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小区消防不合格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1、写信给当地公安消防大队或支队;
2、电话拨打96119(全国统一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
4、当然直接人到当地消防大队(支队)进行反映也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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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消防检查不合格怎么处理
消防检查不合格会处以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改正,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阻燃制品或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4、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或者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障碍物,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5、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有相关行为的,应当责令行为人恢复原状;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中,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2、违法使用明火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3、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2、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3、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4、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5、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消防检查不合格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消防检查时出现以下不合格现象,应当给予罚款。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开发商消防通道不合格怎么投诉
收集证据、联系相关部门、提交投诉、跟进投诉、寻求法律援助。
1、收集证据:拍摄照片或录制视频,详细记录观察到的问题和不合理之处,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投诉。
2、联系相关部门:将投诉报告给负责建筑物消防安全的相关管理部门,例如消防部门、建筑管理机构或物业管理处。
3、提交投诉:向相关部门递交书面投诉,详细描述观察到的问题,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联系方式。
4、跟进投诉: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并随时了解投诉的进展情况,没有及时回应或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加快处理进程或将投诉升级至上级管理机构。
5、寻求法律援助:投诉未能得到合理处理,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获取必要的法律援助。
商品房入住多年后才发现消防不合格怎么办?
法律分析:消防不合格处理方法:若通知整改执行后,当场向当事人进强制执行的决定,同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辩解; 如果当事人不能到场的,需要有证人在场,由消防检查人员和证人。根据我国《消防法》中的规定,通过消防机关验收不合格的或者是未验收的房屋,租赁后租赁合同视为无效;如果租赁的房屋不属于必须经过消防检查的,没有消防验收安全的也不能认定为租赁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