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货款等于解除合同吗(退还货款包含解除合同)
因收银员拿货款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和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如果收银员从现金收款中侵吞或拿走了货款,也就是违反了劳动合同关于货款和工资的约定。因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收银员拿货款属于违反公司规定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因此雇主有权利对其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定金退还属于自动取消合同吗
法律分析:合同的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相对方单方退还定金并不等于取消了合同,相对方的行为只是表达了不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该行为是违约的。 作为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适用定金罚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退还定金是否需要解除合同
退还定金不需要解除合同,只要债务人履行了债务,收取定金的人应当退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予退还定金的一方要求退还定金的,不需要解除合同,只需要履行了合同义务,就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